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3)

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3)

摘要: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决定着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作了全面、系统、科学的阐述,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怎样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的领导、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时,既要坚决反对把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对立起来,以法代党、以党代法的不良现象,又要坚决反对把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绝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要始终坚持遵守党内法规与行政制度和遵守法律法规相衔接,切实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有机统一于人民的利益、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研究员。)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张小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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