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锦:新常态下应树立提高发展质量导向(3)

刘世锦:新常态下应树立提高发展质量导向(3)

重视并树立提高发展质量导向

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已经讲了多年,之所以落实不到位,一个重要原因是以往的高速度容易掩盖发展质量方面的问题。当增长速度放缓后,再不重视发展质量,即使中高速增长也将难以为继。因此,新常态下必须旗帜鲜明地树立提高发展质量的导向。这实际上是新形势下的发展观问题。我们讲科学发展,最重要的是遵循发展规律,在转入中高速增长期后,切实以提高发展质量为中心,谋划和带动经济工作全局。

以发展质量指标倒推速度指标。新常态下仍然需要保持一个适当高的增长速度,但仅就速度论速度是无意义的。以往存在“以速度论英雄”的倾向,先定速度指标,再安排其他指标,往往扭曲了速度和质量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增长更多依靠生产率提升的新形势下,只有重视并切实抓好发展质量,才有可能争取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打不好发展质量的底子,要么速度上不去,要么上去了也难以维持。质量指标优先,以发展质量倒推速度,才能摆正经济发展中的诸多关系,实现充分利用增长潜力且具可持续性的增长。为此,应精心研究和确定反映新常态下发展质量的指标,例如按照“就业可充分、企业可盈利、财政可增收、民生可改善、风险可控制、资源环境可持续”的要求,形成若干有利于提高发展质量、切实可行的指标。然后,以质量指标倒推或确定速度指标。也就是说,适应提高发展质量要求的速度才是合适的、好的速度。

适应提高发展质量要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与发展质量相对应的速度有一个合理区间,速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发展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在目前情况下,速度过高会加长杠杆,加大一些领域本已较为严重的金融财政风险或产能过剩;过低则会降低企业效益和财政收入,进而影响就业增长。保持与发展质量相适应的速度区间并不容易,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更具挑战性的要求。当增速出现快速下滑苗头时,适度的刺激政策仍是必要的。但要明确,刺激政策只有助于恢复短期平衡,并不能解决中长期结构问题。转型期推出刺激措施的目的是“托底”,防止经济增速严重偏离潜在增长率,损害发展质量,而非“推高”,重返高增长轨道。

提高发展质量必须把防控金融财政风险放到重要位置。过去长时间的高增长,一定程度上掩盖或推后了金融财政风险。在增长阶段转换过程中,随着增长环境和机制的改变,房地产、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影子银行、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的风险有可能累积或显露。我们强调增长速度要与提高发展质量相适应,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与防控金融财政风险的要求相适应。从国际经验看,无论老牌发达国家还是后起的追赶型经济体,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高速增长后,大都曾出现不同类型的金融危机,有的很多年经济都难以恢复。因此,在增长阶段转换期,必须把防控金融财政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只要我们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全局性风险的底线,平稳转入中高速增长期,即使其他指标短期内差一点,从大局和长远看也是值得的。从国际上说,我们将创造现代经济发展中有价值的新鲜经验。

提高发展质量归根结底要靠全面深化改革。有种观点认为,我国仍然具有高增长的潜力,只是体制障碍制约了潜力的发挥。换言之,只要改革到位了,仍然可以重回以往的高增长轨道。这种对改革与增长关系的理解并不准确。改革与增长的关系相当复杂,有些改革如放宽市场准入,确实能释放增长潜能;有些改革如反腐败,则可能短期内限制一些浪费性的消费。但两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利于提高效率。放宽准入“放”进来一些有活力的投资者,可以带来投资增量,而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投资效率。减少浪费性消费,把资金用于扶贫、改善民生等领域,大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由此说来,发展质量状况应当成为改革是否深入、是否取得成效最重要的尺度之一。切实推进关键领域的改革,进而打牢提高发展质量的基础,我国经济才能在新常态下争取到实实在在、没有水分同时相对较高的增长速度,开辟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新局面。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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