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权“先斩后奏”
分析人士认为,枪支泛滥,加上美国又是恐怖主义攻击的头号目标,因此美国警察每天都工作在高度危险的环境中,这使得美国的司法体系偏袒警察,认为保护警察的强势地位有利于美国的社会治安和公众安全。
事实上,美国司法体系也做好了为警察执法过程中有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网开一面的法理准备,那就是所谓自由裁量权。
根据美国相关法律,警察享有执法时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本身是个比较含糊的法律术语,它基本上规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可在认为“必须且必要”时,自主选择执行或不执行何种法律,自主决定采取何种程序的行动。
分析人士指出,自由裁量权就像一把“尚方宝剑”,让警察可以在碰到自己认定的危险时采取“先斩后奏”的行动。这也是近来两起警察杀人案件中陪审团难以起诉警察的重要原因,因为法律给予警察在执法时自主判断和选择的权力,警察只要认为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就可以致对方于死地。
小修小补无济于事
为了增强对警察执法的监督,奥巴马1日在白宫与内阁成员、执法部门官员、民权领袖会晤后,向国会提出巨额拨款要求,以加强对警察的执法培训,并为全国警察系统配备5万套可穿戴式摄像头装备。
而纽约市从5日起已正式启动警察随身携带摄像头的试点行动。
(图片说明:12月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右三)在首都华盛顿与内阁成员、执法部门官员、民权领袖等会晤。奥巴马当日宣布将在任期最后两年改善警察与少数族裔间信任状况,并提请国会拨款2.63亿美元为警务人员配备监督执法仪器、加强执法培训并推动警察系统改革。)
不过,美国媒体认为,这一举措并不会起到多大作用,因为在7月发生的纽约警察“锁喉”案中,警察杀人的详细过程已经被录下并上传到网络,即便有这样的视频证据,陪审团依然裁决警察免于被起诉。
既然如此,给警察配备摄像头装备又有什么用?而且,警察可以采取对自己有利的角度拍摄,视频记录也在警察手里,警方和检方可以对提交陪审团的视频记录进行有目的的选择。
分析人士认为,靠摄像头来改变警察的执法方式无疑是隔靴搔痒,只有彻底改革美国的司法体系,并且让各种族、各阶层都参与到改革的过程中来,才有可能解决警察过度执法的问题,才能避免少数族裔的人权被随意侵犯。(完)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