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政府

运用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政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战略部署。银川市作为自治区首府,担负着在“四个宁夏”建设中走在前、做表率的重大责任,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决定》和《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当好龙头、作出示范。

近年来,银川市把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集中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清零”规范工作,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149项精简为78项,在全区率先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并在新建市民大厅试运行;生态建设和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富有成效;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健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的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创新开展电视问政施政 “治庸治懒”。与此同时,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地方法规建设还不够系统完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文化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立法还较少;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有待完善;“信访不信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依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等等。

全会《决定》提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和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抓紧出台《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加快银川开放内涵式发展、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关键在于深化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和收费项目,承接好国务院和自治区下放的审批事项、商品和服务定价权限,重点清理规范前置审批条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市民大厅及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体制机制,真正实现“一局一章管审批”,打造推进改革、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窗口和样板。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快建立政府权力清单、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负面清单,有效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要全面推进依法决策。《决定》和《实施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要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从制度上、程序上预防、减少决策失误。探索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形式,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团,保证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法律咨询、行政诉讼等活动。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县(市)区下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快建成和发挥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的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要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项目、民生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还要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坚持政府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媒体公开发布制度。进一步深化电视问政、施政,完善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及“小事问责、违规追责、违纪查处”的问责体系。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促进各级政府及公务人员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作者系银川市市长)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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