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良心缺失”还是“执法不严”

是“良心缺失”还是“执法不严”

在《第一金融网》上看到一个关于2014年食品安全的专题,首页导读如下:近段时间,各种食品安全“门”不断考验着消费者的承受力,这一扇扇“门”的开启,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了担忧,人们也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今后还有多少‘门’要打开?”我们也在此对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集中汇总曝光,让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肩负起社会责任!

“质检总局:台湾统一泡面大肠菌落超标”、“昆明毒米线流入市场 黑心商贩往米线添加致癌物”、“赛百味面包含鞋底成分麦当劳星巴克所售面包也有”、“问题叉烧销往知名米粉连锁店、死猪肉变美味叉烧”……多达72条信息整齐排列其中,细读这些曝光食品,让人毛骨悚然,胆颤心惊。为什么大众食品貌似安全却问题连连?为什么难以禁止此类安全事故的频发?难道这些“问题商家”道德良心缺失?我认为,是法治还没有震慑住他们,是邪恶的关系网还占据上风。

明朝张居正在上疏明神宗实行考成法时提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意思是:国家大事,不在难于制定法律,而难于的是法律的实施过程。以法治国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先决条件之一,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只有严格遵守、执行法律特别是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才能不断巩固宪法之基、牢固树立宪法之威、快速彰显宪法之效,最终实现以法治国。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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