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学习时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

摘要: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工作力度空前加大。在数量上不定指标,发现多少就查多少,坚持“露头即打”“伸手必捉”;在官员级别上,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上不封顶”,如周永康案就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惯例”;在涉及领域上,几乎无所不包,从一些清水衙门到军队要害部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在空间上,从地方到中央,从国内包围到跨国追逃,哪里有腐败,反腐工作就做到哪里,让贪官无处藏身,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这些做法为反腐败治本制度建设赢得了更大空间和更多时间,也充分表明了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坚持零容忍态度的坚定决心。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大腐败是由小腐败发展起来的,容忍小腐败,就会发展成大腐败,最终可能毁掉党和国家的基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也不是一天形成的。在腐败已呈蔓延之势的今天,我们面对的腐败是凶恶的敌人。对腐败的态度放松一点、容忍一点,腐败就会像病毒一样不断复制,呈几何级数增长,反腐败工作就会前功尽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腐败的严重性危害性有深刻的认识,对反腐败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败的决心不会动摇,其背后是人心所向,是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坚决支持反腐败的,但也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中央要求太严。针对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作出的基本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对垒呈胶着状态”,因此,必须“从严治党,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如果对腐败不能做到零容忍,就会导致人民群众无法容忍。“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只有坚持零容忍,才能让“风”无处可透。只有织密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零容忍是为了让腐败无从滋生、无处遁形、无法善终。零容忍是建设性的倒逼机制,零容忍的本质是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是为了保护改革开放的成果,为了捍卫广大群众的利益,为了巩固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

零容忍不是喊喊口号、吹吹哨子的形式主义,而是一种付诸行动的态度。只有对腐败行为毫不犹豫地“亮剑”,才能使制度笼子的“高压线”真正“通上电”,防止出现“牛栏关猫”的问题。

零容忍不是扯扯袖子、打打板子的举动,不是选择性反腐,更不是运动式反腐,而是要长期狠抓、重点落实的一项艰巨工程,要让反腐败斗争成为全党全社会普遍的认知、普遍的态度,形成明确的是非观。既要防止“小老虎”变为“大老虎”,又要解决消灭一堆“苍蝇”又来另一堆“苍蝇”的问题,这就需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特别要把健全惩防腐败体系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谋划,为反腐败斗争提供重要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引;纳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来推进,为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来部署,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强大动力。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治国者必先受制于法”,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依法治权治官。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行权,时时保持警醒、处处坚持底线,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坚持有病就马上治,对领导干部身上暴露出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不能养痈遗患。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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