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理论的新发展(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理论的新发展(3)

提出坚持正确义利观

2013年,习近平作为国家主席的首次访问去了非洲,访非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了义利观的重要思想。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中,习近平提出把坚持正确的义利观作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外交工作尤其是做好周边和发展中国家工作的指导思想。他指出: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这个世界上一部分人过得很好,一部分人过得很不好,不是个好现象。真正的快乐幸福是大家共同快乐、共同幸福。我们希望全世界共同发展,特别是希望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我们有义务对贫穷的国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甚至要重义轻利、舍利取义,绝不能惟利是图、斤斤计较。

在这之后,习近平进一步把义利观的思想放大、发挥,强调在外交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义利观,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做到人的心理边去;在政治上秉持公道、正义,坚持平等相待,遵守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经济上要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对那些长期对华友好而自身发展任务艰巨的周边和发展中国家要更多考虑对方的利益,要见利思义,必要时舍利取义,绝不能唯利是图,斤斤计较。这是对义利观的进一步阐释。

正确对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重视道义与责任,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新中国外交的一个鲜明特色。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对我们在新时期外交全局中统筹战略利益和经济利益,兼顾本国利益和他国利益,增强道义感召力和国家软实力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随着中国总体实力的上升,客观上也要求我们加快向大国和强国外交转型,为国际社会更多地主持公道正义,更多地提供公共产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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