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事关法治建设全局
法治监督就是对法律实施进行的监督。作为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法治监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清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在这五大体系中,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不仅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于其他几大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法治监督体系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保障和必然要求。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必须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只有加强和改进宪法法律实施工作,通过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宪法法律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法治监督就是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书面上的法条真正变成社会规范和人们的行为规范。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必然要求。依法规范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始终把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党和国家建设的重大问题来抓。党的十五大以来,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对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这次全会又突出强调“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法治监督的核心,就是制约和监督权力,防止权力腐败和蜕变,特别是对执法权、司法权的制约和监督尤为重要。执法权、司法权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判断是非曲直、解决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调节利益关系等重要职责,一旦被滥用,就会对公民合法权益和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带来严重损害,因此更需要加强制约和监督。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