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突破

浙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突破

摘要:在社会治理中,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起着“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作用,这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于认识和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都有了重大突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经验,紧密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科学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了重大突破,从而以创新的观点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论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使依法治国在我党和我国历史上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关键举措;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

——依法治国是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法治保障;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据;

——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完成中国共产党人历史使命的必然抉择;

——依法治国是关系党执政兴国和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

——依法治国是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之举。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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