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设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的服务型政府(2)

北京:建设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的服务型政府(2)

——兼谈不要误解了行政审批改革

摘要:按照深化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政府毫无疑问应当继续放权。需要说明,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的放权,有的可以放给基层政府,更多的应当是放给市场、企业、行业协会,这是很明确的,但是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是不可迷失的。

在重大公共事项决策中更应当贯彻程序正义

最近各地有许多基层自治、社会共治方面的探索,取得了不少经验。一些城市建立了行业联盟、社区自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消弭了很多基层的社会矛盾,政府职能转型也体现在其中,效果非常明显。改进政府公共服务,形成网格化的社会共治,这只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同时要看到,各地还存在不少群体性事件。比较突出的是反对政府批准的重大投资事项,比如垃圾填埋、焚烧或大型化工项目。化工项目主要是商业化的企业行为,可能与百姓利益冲突,而垃圾填埋和焚烧项目完全是政府应当大有作为的公共服务事项,是为改善生活环境从而为大多数老百姓利益服务的,怎么会有那么多老百姓反对?这很值得我们反思。我发现,网格化管理的好经验未能覆盖到重大公共决策里面。这反映了重大公共事务决策程序上的缺陷,可能缺少了程序正义。

我们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提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现在也有许多新的尝试和创造,除了网格化的基层自治,还有借助新媒体进行网络问政以及逐步公开的电子政务等等。可以说,这些改进公共治理的实践体现了程序正义,能够通过多样化的渠道和创新的方式让民众参与公共事务,使大家感到自己有知情权、发言权和参与权,对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能够反映诉求,在多方参与过程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对由此形成的公共决策能够取得共识。

我在地方调研时了解到,南方某城区搬迁改造,提出三个月的期限,其中两个月让当地老百姓讨论,比以往的讨论时间延长一个月,形成共识就动,形不成共识就往后延。表面看讨论时间挤占了搬迁时间,但由于讨论非常充分,减少了纠纷,反而缩短了搬迁时间。还有的地方政府,主动组织民众代表到国内外参观考察先进的垃圾焚烧厂,增进了解和沟通,效果也很好。我觉得这是值得发扬光大的公共服务处理方式,在重大公共事项的决策当中贯彻程序正义,可以避免不合作僵持,因而才有比较理想的效果。

建设服务型政府,不仅体现在敢于让民众参与日常的、身边琐细的、浅层次的公共事务管理,而且更应体现在让民众参与重大公共事务决策的过程。我们的某些地方政府或某些公共管理部门,长期习惯于居高临下,为民做主,在重大公共事务中往往忽略程序正义,以为自己代表老百姓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主观上为老百姓好,目标是正义的,结果也一定是好的、正义的。而事实往往相反,一些动辄几亿、十几亿元的公共投资项目,想必是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论证的,为什么老百姓不认同而且一上街反对就下马?此类教训表明,程序正义不充分,原定的目标和结果都会打折扣,甚至被颠覆;而程序正义的实质在于多方充分参与和表达,在博弈磨合中找到大家都认可的正义目标,最后的结果也才会是都接受的。

所以,政府的公共服务理念和行为要跟上新形势和公众要求。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应重视和认真践行程序正义,它是发现目标正义和追求结果正义的基本前提。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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