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练就过硬的工作作风。干部考察工作是严肃细致的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这就要求考察人员要有严谨的作风。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考察对象高度负责精神。对考察中反映的情况要重事实,重证据,不能主观臆断。考察工作结束后,评价干部要深思熟虑,观点要严密,结论要准确,尤其对缺点和问题的分析要客观,考察的结果,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干部考察中要真正落实群众对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高效的完成干部考察任务,不辜负党组织交给的重托,努力树立干部考察员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标准,改进方法,不断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一,要严格考察标准。干部考察,是对领导干部个体素质、现实表现和潜在能力的综合评价。只有坚持科学的考察标准,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考察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和考察主体的主观随意性,得出准确的定性结论。《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实际工作中,在全面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也要突出重点。既要注重考察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同时还要重视考察领导干部的社会生活情况。通过对考察对象的社会交往、生活作风、家庭关系、兴趣爱好等方面情况的了解,考察其道德品质、廉洁状况等。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进行核实,把正常的礼尚往来与不廉洁行为区别开来,既要对干部加强监督,又要注意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认真执行考察组工作纪律。一是严格按照《考察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不准减少工作环节。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对反映干部的重要问题,要认真查实,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再作结论,不准随便表态。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真正把干部了解清楚、考察准确。四是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五是清正廉洁,严以律已,不接受被考察单位和考察对象的任何宴请,不收受任何礼品。六是增强组织观念。考察期间,考察组成员必须统一行动。七是严守干部考察工作纪律,对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意见和看法以及考察情况,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透露。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八是团结协作,埋头苦干,扎实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考察任务。
第三,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进考察工作方式方法。科学的考察方法有利于排除考察中各种因素的干扰,对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考察工作具体方法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听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等。在实施考察过程中,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既要重视领导意见,又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和呼声。要处理好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的关系,当领导意见和群众意见不一致的时候,要进行认真研究,使二者尽可能统一起来。要处理好重视民主推荐和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的关系。从推荐到考察的各个环节都要始终注重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注重看群众的推荐票,但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要全面准确地看待和评价干部,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干部的考察,既要从质的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又要从量的要求上加以把握,做到定性考察与定量考察有机结合,增强考察的科学性,全面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干部。在具体操作上,可把考察内容各要素进行细化,使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对其中能够量化的要尽可能量化;对不宜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定性结论。特别是在考察干部工作实绩时,要注意运用有关数据和指标衡量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充分发挥统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作用,核实重要数据,并将相关指标相互印证,综合评价。
同志们,新形势、新时期对干部考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区委相信大家一定能够不辜负组织的重托,扎实工作,大胆实践,努力成为一名政治可靠、素质优良、公道正派、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干部考察员,为把我区干部考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积极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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