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4)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4)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归根到底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有不同于别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地理资源禀赋、独特的发展阶段、自成一体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从这些实际出发,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我们要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秦代形成全国统一的法律,汉律开始礼法结合,唐律成为世界上封建时期法典的最高代表,以其为基础形成了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我们要研究我国古代法制的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与谢觉哉同志讨论边区宪法时曾说过:宪法必须请边区同志多研究,多提意见,成为边区自己的东西,要冒出泉水才有用,泼的水是无用的。外来同志尽泼水之力是需要,但必待它自己冒出泉水。这揭示了法治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的深刻道理。

当然,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要旨对于各国的国家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照搬照抄,不能用别国的法治模式、法治标准来衡量我国法治的成败得失。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前进道路上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风险挑战。只要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就一定能建成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者:中央政法委秘书长)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