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更严格。严格执法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此,执法部门需转变执法理念,从管理型政府逐步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在此过程中,依法行政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石,怎样通过法律手段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是行政法学研究的重点。此外,法治政府权限设定、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内部权力有效配置、政务公开等问题,也是法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司法更公正。公正司法要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这里实际上主要涉及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法学研究更应该与司法机关的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就法院而言,必须充分有效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各项改革,坚持不懈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就检察院而言,必须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司法改革的深入、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司法体制机制的完善、司法权的监督,都离不开法学理论支撑,需要继续深入探讨研究。
发展教育 培育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赖于法学教育的支撑。作为法学教育重要产品的法律人,应做法治思想的引领者、法学理论的创新者、法治体系的建设者和法治生活方式的传播者。
加强法学教育,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高素质人力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支撑。《决定》针对法治队伍建设,要求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具体包括法官、检察官、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法律职业者的选拔和管理,并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故此,应深化法学教育改革,以高等法学院校为基础,联合其他法律机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断输送高水平的法学人才。
发挥法学院校优势,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法律实务部门的高层次人才“双千”计划实施。通过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对外交流等多种形式和平台,培养、举荐优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不断壮大法学研究工作队伍。
推广和传播法治理念和法治生活方式。《决定》提出全民守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样离不开法学教育。专门法律人才的培养应交给法学院校等专门单位,但法治理念的传播需要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全社会树立起尊法守法氛围,法治理念深入每个公民内心,法治才能得到广泛认同,依法治国才有深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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