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效的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在于高效执行,法律的权威在于严格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法律法规的实施,有赖于充分发挥军队、政府相关机构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法治实施主体作用,确保军民融合发展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建立高效的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实施体系,一方面要依法确定军民融合发展中的军队和政府等相关部门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法人等依法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积极作用,深入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严于自律,自觉遵守法律规范,从根本上解决“有利抢着干、无利绕着走、损利拼命躲”等同法治相背离的痼疾,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
建立严密的军民融合发展法治监督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是维系法律生命力和维护法律权威的根本保证。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需要不断加大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监督和惩戒力度,既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政府审计等国家监督体系的监督作用,又要有效发挥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体系的监督作用。一方面强化对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程中的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确保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真正落到实处,有关权力机构既要在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确保国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又不得滥用权力,侵害或损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强化对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参与者的监督和管理,有关参与者既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又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行事。既要有效纠正恃权凌法,又要有效制止徇私枉法,真正做到违法必究。
建立有力的军民融合发展法治保障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推进法治的重要手段。依法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迫切需要提供有力的军民融合发展法治保障体系,包括法治人才队伍,法律纠纷、争议化解机制等。当前需要着力抓好几个关键环节。首先,加快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的选拔、使用和晋升,既要突出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又要强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而为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制保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其次,着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军民融合发展法治专门队伍。大力加强和不断提升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为加快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第三,加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律服务建设。努力构建优势互补、结构合理,以及业务素质、服务能力较高的军民融合发展法律服务律师队伍,构建完善的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水平和质量。
坚持依法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不仅为当代中国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确立了法治的新坐标,而且为加快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明确了法治保障方向。加快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涉及决策、执行和监管等不同环节。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就需要坚持依法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科学决策、合理实施和有效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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