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市场社会,政府需要发挥维护公平发展的作用。但是,政府要实现维护社会公平的目标,还必须建立在有效率的发展的基础上。所以,对于政府来说,同样需要辩证地处理好公平与发展的关系问题。
后乡土中国的农民能否获得公平的市场机会,可能与政府的三个方面问题相关:一是政策和制度安排的取向问题;二是“底线型”公平策略;三是有效激励和制约机制不足。发展偏重的政策和制度取向有可能导致对乡村公平发展的忽视,因为在政府过于注重发展效率的时候,自然会倾向于有利于发展的地区,而非贫穷的乡村社会。无论在政府投资,还是在引导市场投资方面,都会有所体现,农村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就是集中反映。在较多市场社会,政府通常推行“底线型”公平策略,即政府只求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需求,或“底线型”需求。然而当前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并不局限于“底线型”利益需求问题,广大农民同样有着“增长型”或“发展型”的需求。26广大农民要在市场大潮中获得公平发展机会,一方面需要市场的让度,另一方面需要农民的进取。而要促进市场让度和农民进取的结合,政府必须提供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由此看来,在促进更广大的农民获得公平市场机会方面,也会存在“政府失灵”的情况。
此外,农民市场机会的获得情况还在较大程度上受制于乡村社区文化和农民自身的状况,也即乡村社区内生的发展能力。现实中我们看到的农村发展差距问题以及农民个体间的分化现象,就反映了乡村社会主体自身状况的差异。一些先富起来的乡村通常与其能够很好地运用社区文化机制激活有效率发展的运作机制,从而让农民获得了更多市场机会;相反,农村贫困社区的形成与社区贫困文化或多或少有一定联系,所谓社区贫困文化,是指社区缺乏相应的文化机制来促进社区成员取得有效的发展。例如,在一定社区环境下形成的滞后观念、价值和行动特征,尤其是对教育、发展、创新和合作的轻视态度等,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乡村社区成员的发展能力。所以,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的产生也与“社区失灵”有着一定的关系。
整体性来看,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的成因并非单一机制的失灵,而可能是市场、政府和社区失灵共同作用所产生的问题。
三、后乡土中国的未来出路
在关于解决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上,费孝通强调:“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措施。”27那么,解决后乡土中国基本问题的出路在哪里呢?是乡村工业化或城镇化还是新农村建设,抑或其它路径?
当前及未来中国乡村社会的问题显然已经不是托尼所比喻那样:农民长久地站在齐脖子深的湍急的水流之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28因此,乡村问题的出路已经不再是仅仅提供“安全保障”,而是需要有公平的发展机会。
鉴于后乡土中国基本问题的成因并非市场、政府、社区单一机制的失灵,因此,寻求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也就不会是简单一条路径。改革开放后,东南沿海的部分农村地区,乡镇企业快速发展起来,从而为这些地区的乡村劳动力找到了较为理想的市场机会。然而,乡村工业化并不是解决乡村社会基本问题的普适性出路。更多的农村地区,不仅现实中并没能发展起工业,而且有些偏僻地区也不适合发展工业。在那些工业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劳动力获得市场机会的途径主要是外出打工。这种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的途径在一定阶段内具有缓解乡村发展问题的压力,因为那些进城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既在农业外找到了事情可做,而且获得了相对理想的比较收益。但是,由于多数进城的“农民工”一直在城镇非正式就业市场就业,不仅仅就业机会不确定,而且收入水平也相对较低。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往农民工凭借廉价劳动力获得就业机会的优势逐渐减少,相应地他们获得满意收入的机会也就渐渐减少。由此看来,农民依靠外出流动并非为解决发展问题的长久之计,而只能是一种阶段性的过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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