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是现代治理的首要思维(2)

法治思维是现代治理的首要思维(2)

现代治理强调多元参与和双向互动。依法治理的实质是依人民意志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在法治社会,法律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反映民众期望,符合民众利益,体现社会共同理想和信念。法治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依法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是人们幸福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和实现手段,能让人们自由、有尊严地生活,给人们提供安全感和良好生活秩序,给社会带来公平正义。这些正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孜孜以求的,与党的奋斗目标和根本宗旨高度契合、高度一致。这就要求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回应人民关切,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主人,更好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优越性。

法治思维是实现依法治理的前提

法治思维是基于对法治的信仰和遵守,自觉运用法治理念、原则和逻辑来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思想根源和理论支撑,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外在表现和行动实践。实现依法治理的前提是树立法治思维,将法治思维贯穿治国理政、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与程序思维,而规则与程序是实现依法治理的重要保障。规则必须按法定程序执行,程序必须遵循法定规则运行,二者相辅相成。法治中的规则与程序强调宪法法律至上,强调稳定与秩序,是实现依法治理的必备要件和重要保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规则思维具有强制性、确定性和权威性特征,要求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增强对法律的信任信赖,强化对法律的遵守服从;要求有事首先想到法,解决问题根本依靠法,而不是依靠关系和人情。程序思维具有法定性、公开性和中立性特征,强调问题协商、纠纷解决、案件裁判、决策制定必须在既定程序内进行,只有经过法定程序作出的判断决策才合乎法理,具备法定的强制力和执行力。

法治思维是一种权利与义务思维,而权利与义务对等是实现依法治理的基本要求。权利与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只有通过法律主体权利与义务的有效行使和全面履行,才能实现法的指引、评价、惩罚和教育功能。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享有权利就需要承担义务,承担义务就依法享有权利。法治中的权利与义务相匹配是实现依法治理的逻辑起点和基本要求,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权利与义务思维是一种平等思维、公正思维、民主思维和人权思维,需要人们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着力改变重权力权利、轻责任义务的传统思维和超越法律的特权思想。

法治思维是一种授权与监督思维,而授权与监督是实现依法治理的关键环节。法治中的授权与监督思维体现的制约性和建设性,是现代法治思维区别于人治思维、权力思维的显著标志,而授权与监督是实现依法治理的关键环节。树立授权与监督思维,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行政务公开、阳光司法,防止权力腐败。授权与监督思维的制约性和建设性体现于现代治理体系中,强调各类群体正当利益的合理平衡,强调集思广益、广纳民意,拓宽群众意见建议反映渠道;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看问题、作决策尽可能把事情考虑得更周全,把方案设计得更缜密,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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