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积极探索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

宁夏: 积极探索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我们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也必须贯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这一新常态。

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宁夏师范学院医学院整建制移交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成为自治区培养高等医学人才的唯一高校。带着优化整合全区医学教育资源的使命,学校如何进一步凸显特色,实现内涵式发展?成为亟需破解的一道难题。实施“大学院制改革”,主动探索新形势下高校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钥匙。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我们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也必须贯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这一新常态。必须在法治轨道内,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人性的大学体制机制。其关键,一是要健全以大学章程为统领,规范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制度体系;二是要通过建机制,调机构,合理确立大学内部不同主体(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不同层级(学校、学院、专业)之间的权利,协同发挥作用,共同分担大学的事务与责任,充分调动与激发学校整体的办学活力。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一些高校特别是部属院校相继启动了学部制改革。学部制是超越学院层次的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的一种开放式跨学科组织,基本形式是学科相近的不同学院被整合在一起,形成“学部”。进一步优化整合办学资源,可以说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趋势,也是提升高校办学效益、办学水平的必然要求。在这样的发展态势下,宁夏医科大学实行的大学院制改革借鉴了以上高校的经验,但又有所不同。大学院制改革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将现有的教学、科研机构按照学科群、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进行重组,以期建立以大学院为主的教学科研管理体系。实施大学院制后,大学院将在内部组织结构形式和管理模式的构建中凸显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等职能,拥有充分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成为实体性的办学主体和管理重心。

大学院制改革是宁夏医科大学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将促进学校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共享,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避免“小而全”的麻雀式学院和“大而空”的气泡式学院出现。可以充分调动与发挥学校二级办学主体-学院的办学积极性,使学校层面可以腾出精力,更好地谋长远、抓大事,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这样既有利于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找到行政整合和学科融合在管理层面的连接点、契合点,缩小管理跨度,又有利于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构建新的学科群,实现创新型医学人才的培养。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治理结构多采用“学校-学院-专业”三级模式,在行政管理上存在层级过多,学院设置繁冗的情况,在学科建设上有专业划分过细、范围过窄、边缘交叉学科淡化等弊端。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可以说在办学治校中淡化行政色彩将成为高校改革的趋势,而学科的交叉融合早已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大势所趋。宁夏医科大学本次实施的大学院制改革,目的就是力图打破原来按专业设置学院的壁垒,在学科上促进融合发展,在管理上推进简政放权。

宁夏医科大学正式启动了大学院制改革,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大学院制改革工作的目标、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步骤。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在最广的范围、最充分的时间内集思广益,聘请国内知名高校领导、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广泛借鉴兄弟院校的改革经验,最终形成了由公共教学、专业教学、专业与职业相衔接教学、国际教育和继续教育等五大教学平台构成的新的大学院组成框架。该框架形成后,将搭建学科大平台,统筹整合学术力量,激发学术组织的创新活力,增强学科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学院作为校内办学实体,学校将把人、事、财权进一步下移,简政放权,学院将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也有利于学院间的竞争发展。它将为宁夏医科大学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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