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汕头 引领振兴发展

建设法治汕头 引领振兴发展

摘要:“法治汕头”,一个全新的理念,在今年的“两会”上成为备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字眼”。大家认为,法治建设是汕头振兴发展的重要引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特别是当前在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历史新起点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做决策,破除“重人情轻法治”固有氛围,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法治汕头”,一个全新的理念,在今年的“两会”上成为备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字眼”。大家认为,法治建设是汕头振兴发展的重要引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特别是当前在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历史新起点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做决策,破除“重人情轻法治”固有氛围,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汕头作为经济特区,一直在多项领域充分发挥了“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历届市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早在1993年就提出将“法制治市”作为重要的战略方针之一,而随着1996年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2000年拥有较大市立法权以来,共制定、修改、废止法规99件、规章156件。特别是我市率先在行政管理、预防腐败、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立法创新,为全省乃至全国法治建设创造了鲜活经验;率先制定实施《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普法宣传教育也全面铺开,广大党员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提升。

虽然有成绩,但是与经济特区肩负的使命和任务相比,与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代表委员们认为,汕头要实现振兴发展,最关键的是发挥市场经济优势,更好地汇聚资金、汇聚人才、汇聚发展要素;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保障社会稳定,形成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这些都需要法治的推动和保障。因此,我们迫切需要按照法治框架来启迪思维和执政干事,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振兴发展。

建设法治汕头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需要实实在在的举措全面落实。因此,其一,立法先行。汕头有经济特区和较大市两个立法权,有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这个全国唯一的涉侨战略平台,率先探索、创新立法的条件较好。吴启煌代表认为,今年是法治汕头建设开始之年。建议政府向人大提起立法计划时,多从汕头当前发展所碰到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入手,尤其要加大经济立法,以立法形式推动经济的发展,让经济管理部门更好的有法可依、依法依规办事。陈国翔代表认为,尽快利用我市拥有的经济特区立法权,制定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港澳委员方平认为,政府只有加强立法工作,强化法律队伍建设,使得管理有法可依,才能提高执法水平。

其二,依法行政。蔡苗、钟通等委员代表认为,要正视汕头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困扰汕头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升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加快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的健康发展。来自致公党汕头市委会委员们建议,要简政放权,建立法治政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角色应由投资项目审批人转化为市场条件创造者,以及公共服务提供者和市场行为监管者。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形成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和反馈的执行机制。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其三,公正司法。肖慈宣等委员代表认为,岗位上的领导干部,长期以来处于只监督别人、而自己却缺乏被监督的状态,全凭自觉性,这也是问题根源。只有建立健全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制度,才能打造一个公正廉能政府。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要进行登记在档,严重的要开除记过和追究刑事责任。对司法办案负责人要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冤假错案责任倒查制度,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本报记者李岱娜实习生杨湛沛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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