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宪政”到底说了什么

毛泽东关于“宪政”到底说了什么

核心要点:

■ 毛泽东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即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然是很好的,全世界将来都要实行,但只有“到了将来,有了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而“现在,我们中国需要的民主政治,既非旧式的民主,又还非社会主义的民主,而是合乎现在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

■ 毛泽东没有抽象地谈论“宪政”。他的上述论述,既阐明了宪政背后的阶级实质,同时也指出了“新民主主义宪政”的特点和内涵,并将它同欧美式的宪政、苏联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全世界“将来都要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区分开来。

■ 凡主张法治的国家并不都被西方认同为有“宪政”,因为他们说的“宪政”有特定内涵,是一个特定的“框子”或者“外套”。对此问题,需要像毛泽东那样作具体的、阶级的分析。

■ 历史地看,“宪政”同资本主义制度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作为维护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反映资产阶级利益和意志的政治制度,无论是君主立宪的“宪政”,还是议会制、总统制的“宪政”,都没有改变“宪政”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毛泽东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英、美、法等国的“宪政”是“吃人政治”。

■ 毛泽东从不迷信国外的制度,即便谈“宪政”,他也是强调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实际出发搞“新民主主义的宪政”。

当今,一些人套用西方“宪政”概念,拿西方宪政来框定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其意图是要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同我们的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对立起来,认为只要不放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承认中国是法治国家,就认为中国还没有真正的宪法,就还要“制宪”,这显然是别有用心的。

1940年,毛泽东在由延安各界代表人物参加的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作了一篇题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的演说。70多年后的今天,该演说中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被一些人当作中国走“宪政”道路主张的重要思想依据。

那么,在这篇演讲中,毛泽东关于“宪政”到底说了什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汪亭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此展开了深入分析。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