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管好用好换好县委书记(2)

选好管好用好换好县委书记(2)

管 好

管好县委书记主要依靠党规党纪,也是对县委书记最好的信任和保护,让县委书记施政伊始就明白什么事情是坚决不能干的,明确权力运行的法律和党规党纪边界。

目前中共中央正在抓紧制定的《完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条例》,相信会大大促进依照党内法规科学规范和改进县委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进程。在此基础上,党内监督层面,能否在省纪委成立县委书记监督室,实现对县委书记的垂直监督;国家权力监督层面,能否抓紧规范常委会、全委会、党代会的议事规则,并依据此规则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以克服决策随意性,防范重大决策失误;社会监督层面,着力以权利制约权力,充分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包括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党员举报监督等,由省纪委县委书记监督室主体负责,畅通渠道并使之常态化。

用 好

用好县委书记,主要是实现权力高效,保证党在县域执政的战斗力和执行力,让县委书记施政有法理可依并严格依规施政。对于县委书记来说,所谓科学执政,就是对那些应该由县委书记说了算的事情,就合理合情合法合规合纪地让书记理直气壮地说了算,但一旦出了问题书记必须承担责任;不该由书记一人说了算的事情,县委书记如果非要一个人说了算,就有规矩让他一生承担不起这样的政治代价。

现在让人苦恼的问题是,本应该在授权阶段的民主元素,被生搬硬套到本该高效施政的权力运行阶段,结果,不该民主的时候在滥用民主,该集中的时候反而无法有效集中。我们所应该下功夫去做的,是为县委书记着力营造良好的施政环境和政治生态,爱护县委书记、保护县委书记、激励县委书记,让县委书记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换 好

权力交接是新的授权的开始,着力解决的应该是权力持续和政策连续的问题,保证好的政策措施不因书记变化而变化,克服“击鼓传花”现象的体制基因。绝不能把县委书记这个位置当成锻炼更高级干部的镀金处和训练场,务必保持县委书记任期的稳定性,至少在这个位置干满一届5年;5年任期期满后,如果这个县委书记威信很高,当地干部群众有口皆碑,不想让他走,党的上级组织就应该尊重人民群众意愿,让这位书记连选连任。但第二个任期伊始,最好能够职级分开,如果原是正处级位置,此县委书记是否可以同时兼任上级市委常委,享受副厅级待遇。如果10年任期结束,依然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爱戴拥护,可否享受正厅级待遇,并作为地级市委书记的重要候选人。

总之,选好、管好、用好、换好县委书记,是地方发展和治理的支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撬动这个支点,有可能会给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带来惊喜。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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