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

如何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

人类进入近代社会以来,自由作为一种人生价值和社会理想越来越被赋予神圣崇高的意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非这首蜚声中外的诗歌,不知鼓舞了多少人。今天,在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候,仍然需要十分珍惜自由的价值和精神。从词面意义上看,人们一般把自由理解成自主自立、不受强制、自由选择的一种状态。但作为一种社会思想理论,它的含义远不止这样简单。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中国古代就有有关自由的论述。如庄子在《逍遥游》中就表现了人格自由、不为物役的自由价值理想。孔子也曾提出“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思想。自由作为一种系统的价值理论和政治主张,主要形成于西方17世纪。以后,虽然围绕自由的理论和实践层出不穷、丰富多彩,但从总体上看,可以将其分为马克思主义的自由理论和非马克思主义的自由理论。非马克思主义的自由理论又以西方自由理论为代表。因此,正确认识西方自由理论和马克思主义自由理论,是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自由价值的关键。

一、正确认识西方自由理论

西方关于自由的理论实践起源于古希腊。古希腊把人分为自由民(贵族)与非自由民(奴隶)。由自由民组成的社会就是自由社会,由自由民组成的城邦生活就是自由生活,由自由民参与的政治就是自由民主政治即雅典民主政治。但奴隶却没有任何自由可言。中世纪时代,封建专制使自由观念不断衰微。到了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历史洪流中,出现了奠定西方自由理论的主要思想家,而在18、19世纪,西方相继出现了一大批著名的自由理论的思想家。其中具有代表意义的,有英国的霍布斯、休谟、洛克、亚当·斯密、柏克、密尔;德国的康德、洪堡、黑格尔、席勒;法国的贡斯当、托克维尔、孟德斯鸠、卢梭;还有荷兰的斯宾诺莎等。近现代以来,对西方自由理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有法国的萨特,英国的哈耶克、卡尔·波普尔、以赛亚·伯林,美国的罗尔斯、弗里德曼、诺齐克,德国的哈贝马斯等。西方自由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思想理论观点涉及社会科学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容丰富庞杂,形成不同思想流派。有的思想家如霍布斯、康德、黑格尔等主要是在思想学术层面探讨自由问题,有的思想家如哈耶克、弗里德曼等在自由问题上的意识形态色彩非常明显,成为西方新自由主义的主要思想来源。有的思想家如洛克和卢梭的观点有明显矛盾和冲突,有的思想家如哈耶克、卡尔·波普尔的观点相互补充。但从整体上看,通过几百年的发展,大多数西方思想家理论家的思想立场和主要观点的方向趋同性、内容一致性越来越明显、稳定和成型,从而构成西方主流自由理论。包括新自由主义在内的西方主流自由理论的主要特征,概括起来至少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哲学基础上看,西方主流自由理论是以唯心主义特别是主观唯心主义为其根本立论根据的。他们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认为人的本性是人的天然属性,是不变的、固定的、永恒的。自由就是人的本性。这种自由是与生俱来的,理所当然的,是上天赋予人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他们并不认为自由的精神世界是物质世界的反映,不认为自由的具体价值内涵会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相反,他们认为,自由的价值是一种独立于客观世界的精神规定。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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