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庄经济留住农民

山西:农庄经济留住农民

摘要:眼下时令虽逢冬季,但在我省临汾、长治等地的许多设施农业基地,依然能够看到农民们在忙碌着;而我省各地利用冬闲时间开办的各种职业农民的培训也在热热闹闹地进行着,冬天的农民和冬季的农业正在呈现出一种全新的面貌和从未有过的新鲜业态。家庭农场等农庄经济的兴起和职业农民群体素质的提升以及数量的增长正在把越来越多的有志于农业的农民留在了农村,留在了土地。

眼下时令虽逢冬季,但在我省临汾、长治等地的许多设施农业基地,依然能够看到农民们在忙碌着;而我省各地利用冬闲时间开办的各种职业农民的培训也在热热闹闹地进行着,冬天的农民和冬季的农业正在呈现出一种全新的面貌和从未有过的新鲜业态。家庭农场等农庄经济的兴起和职业农民群体素质的提升以及数量的增长正在把越来越多的有志于农业的农民留在了农村,留在了土地。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如今在各地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庄稼把式把务农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从农民到家庭农场经营主不仅仅是身份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他们通过农业生产模式的升级提高了自己的收入。太原农民刘志宏和媳妇经营的家庭农场每年的收入大约能达到10万元,由于质量好,他的蔬菜从不愁卖,许多批发商都和他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别看是种地,我和媳妇的收入,可不比城里人少,而且还自由。”此外,他的家庭农场还拓宽了经营方式,经营采摘农家乐等项目,“一半收购、一半采摘,我这儿品种多、质量好,回头客特别多。”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以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可以说,家庭农场基本呈现出了三个特点:一是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相对于专业大户、合作社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最鲜明的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核算单位;二是以“务农”为主业。以提供商品性农产品为目的开展专业化生产,以种养业为主,满足市场需求;三是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这是区别于传统小农户的重要标志,主要体现在经营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相匹配。相比传统农民,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大多具备更专业的种养技能,有着更加市场化的眼光,也有更多的经营理念创新。更为关键的是,家庭农场不仅破解了“无人种地”的困局,也有利于耕地的保护和永续利用。

“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出现是在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2014年2月出台的《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工作指导、土地流转、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强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扶持措施。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更加明确:新增加的农业补贴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倾斜。以往国家在农业项目的扶持多以提供财政补贴为主,而这次针对家庭农场则在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多个方面给出空前的力度,这也是保障家庭农场顺利推行的根本。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国家在注册管理、土地流转、金融信贷等方面的一系列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措施的出台,家庭农场最终也将走向农业规模化、集约化。

和任何事物一样,对于发展中的家庭农场农民还有这样那样的担忧,比如是否能得到政策的长期扶植、比如农业人才仍然缺乏等,但这些都不能否认家庭农场是最普遍、最有效、最有生命力的农业经营形式。家庭农场的出现,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更让一部分农民有了体面的收入和体面的生活,而一大批集农业实践经验与知识底蕴的青壮年作为职业农民的新型群体也正在担当起现代农业的重任。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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