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建党时只有几十名党员,到今天拥有约8000万党员。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拥有如此强大的“抗体”,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包括那些致死的“病毒”,特别是割除“腐败”的毒瘤。纵观党的反腐历程,虽然各个阶段的特征各有不同,但是我们可以发现一条清晰的主线,那就是反腐大旗一直屹立不倒、高高飘扬。在反腐败斗争和实践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之路也逐渐清晰成形,为以后的反腐工作规划出“新的路线图”,让腐败无路可走。
图为:1932年《红色中华》上的反映苏区反贪污反浪费的漫画
革命时期:顺利或者挫折——时刻保持政治上的自觉
时间:从1921年成立中国共产党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
这一时期中共几无执政资源可供腐败,腐败问题没有凸显。从以瑞金为中心的苏维埃政权建设到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根据地政权建设,中共政权不断加强监察监督,为今后反腐倡廉积累了必要经验。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就明确规定:“党的一切行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各个党员不应只是在言论上表示是共产主义者,重在行动上表现出来是共产主义者”。
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决定发出《关于坚持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明确提出反腐的文件。
1928年7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党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自己的战斗力及党的无产阶级化”,“加紧党员群众的教育,增加他们的政治程度,有系统地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
1929年11月的古田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政治建军”、“党指挥枪”等根本原则问题,并做出决议强调:“党的领导机关要有正确的指导路线”,要“对党员做正确路线的教育”,“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
1933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签发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惩治腐败的法令。
1938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指出: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1942年2月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发表关于《整顿党的作风》的演说,提出“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这就是我们的任务”。
图为“三反”运动中,抓捕贪污犯
建国伊始:初试水——运动式反腐
时间:1978年改革开放前夕。
这一时期“政治腐败”呈高发态势,经济领域腐败发生相对较少,新中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腐败案是经济腐败的典型代表。运动式反腐,主要是群众运动的反腐败手段,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优势,通过荡涤大面积的深度腐败局面,造就一种较好的政治生态。只有在一种比较好的政治生态之下,才能确立有效的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制度。
1949年3月5日,在中国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夜,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在会上极其严肃的告诫全党:我们很快就要在全国胜利了。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明确表示,“严重的贪污案件的不断发生,证明1949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时机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要犯大错误。”
1952年,中央政府就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整治贪污条例》,之后便开始了“三反”、“五反”运动。
从1956年到1964年之间,中央政府前后三次集中力量开始反腐倡廉运动。平均每隔两年就开展一次反腐败运动,而且每次运动都长达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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