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是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本质要求和内在需要。北京市检察机关把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作为检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深化认识上有新提升,切实增强责任担当的自觉性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和人民群众对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期待和要求前所未有,各级检察机关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
实现从“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的深化,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力。从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到负“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内涵,更加明确了各级党组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责任定位。党组要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职责所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要真正找准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定位,党组要解决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推动形成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纪检监察部门要解决好组织协调与履行监督责任的关系,既要坚决执行党组的决策部署,也要监督主体责任的落实,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主责,增强独立性和权威性,形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实现从“政治责任”到“具体责任”的细化,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力。落实好主体责任,必须抓好责任分解、责任传导、责任承担,实现责任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之可操作、可考核、可追责。北京市检察院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北京市委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专项汇报、定期研究重大事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龙头,以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为保障,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明确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党组书记要敢于担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对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党组负责,领导并监督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要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对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严格追责。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