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以强化和落实执法责任为核心,健全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执法办案组织,形成执法办案权限责任清单,让直接审查案件的检察官依法作出决定,让作出决定的检察官真正负责、终身负责,进一步强化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主任检察官对执法办案的监督职责,切实把严格规范执法落实到每一名检察人员、每一起案件。健全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办案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违反法律规定造成错案的严肃追究责任。
着力深化检务公开改革。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能够最大限度地杜绝暗箱操作、减少执法随意性,“倒逼”检察人员严格公正执法。切实推动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实现案件流程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信息等,及时便捷向当事人及社会公开。切实推动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邀请案件当事人、侦查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组织代表等参加,让案件当事人听得明白、听得信服。切实推动公开方式创新,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作者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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