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学深悟筑牢规范预防工作思想根基(2)

精学深悟筑牢规范预防工作思想根基(2)

坚持问题导向,把握专项整治工作学习研讨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把职务犯罪预防作为重点整治的部门和环节,明确提出了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这些问题是思想观念、司法理念、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不足和差距的集中反映,有的虽然在预防部门不存在,但也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警醒。开展学习研讨首先要围绕这些问题,结合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确保学有所获。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学习研讨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就预防工作而言,具体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抓起。

一是深入学习研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学习研讨重在把握大局、明晰大势,找准预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位置,弄清规范司法行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武装思想、坚定立场,提高政治素养,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补好精神之“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预防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深入学习研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范,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加强党内法规学习,逐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党规;加强廉洁从检规范学习,逐篇学习《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等,重在把握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规定,明晰对廉洁从检、司法作风的要求,牢记纪律红线,自觉做到廉洁奉公、严格自律。

三是深入学习研讨与预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用法执法的模范。学法懂法是执法司法的前提。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首先要做到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要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综合审议意见、分组审议报告和内司委调研报告以及最高检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开展学习研讨,主要是加强对刑诉法、民诉法等法律的学习,重在把握法律精神,明晰严格执法的法律依据,提高法治素养,增强工作能力。

四是要深入学习研讨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规定,做司法公信的代表。近年来,最高检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载体,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关检察权运行的管理和监督制约方面的文件,形成了健全的司法规范体系,职务犯罪预防厅也出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监督卡制度等工作规范。学习研讨重在把握具体要求,明晰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树立职业良知,带头依法办事,使规范司法成为自觉行为,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夯实基础。

坚持把学习研讨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应用,学用结合才能体现学习的价值,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目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学有所思、学有所用,通过学习研讨起到四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发现差距、找准问题。以中央要求、法律法规、工作规范为准绳,在学习中反思,深入查找本部门和自身在贯彻执行上述规定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找准症结,做到查摆问题有依据,剖析原因有出处,整改落实有方向,为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做好铺垫,提供有力引导。二是提高能力、推动工作。每个预防人员都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专业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推进预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预防工作在更高水平上发展。三是完善制度、健全规范。针对预防工作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规范预防工作的制度体系,提高管理能力。四是更新观念,保障改革。要把学习成果放在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这个大局中来思考。一方面,要扫除观念、思维障碍,树立正确理念,为推进改革提供思想保障;另一方面,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从规范司法的角度提出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对策建议,形成专题报告,使改革更科学、更富有实效。

学习无止境,实践无止境。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加强预防队伍的学习、提升法治素养提供了有利契机。各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一定要充分把握好、利用好,使读书学习、研究思考在预防部门蔚然成风,成为全体预防人员的习惯。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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