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强化人大监督 推进依法治省

广东:强化人大监督 推进依法治省

摘要:推进依法治省,必须要做到的就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的监督,与此同时,还要保障民生工作,加大人大监督力度,推动预算改革。环保工作不能放松,要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经济发展,也需要人大通过对财政经济运行工作的监督。监督的有效有力,是推进依法治省第一步。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11日在广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在作工作报告时称,广东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大对广东制定的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更加注重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的监督,更加注重推动保障基本民生工作的监督,更加注重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更加注重通过对财政经济运行工作的监督,促进广东经济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我们加强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当前,广东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全面深化改革还在路上,尤其需要全面加强法治建设。这既是现阶段广东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未来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的迫切要求。四个“更加注重”的提出,是对广东人大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广东人大以之作为抓手,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监督,让推进法治的每一项举措都能够落到实处,必将奏响新的一年法治广东建设的新乐章。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的监督是依法治省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我们要抓住建设法治政府这一关键环节,结合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对依法行政的监督,需要人大发挥更多作用。而维护司法公正,则需要健全保证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广东是中央确定的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必须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用制度约束权力。

保障基本民生工作,需要人大加大监督力度,推动预算改革。早在2013年,广东人大就在政府财政预算监督领域中,把政府的钱全部纳入人大的监督范畴;出台《关于提高广东省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提出四年投入823.55亿元,让广东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到2017年走在全国前列。民生问题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可以解决,需要长期、持续投入。人大通过加强监督,可以督促各级政府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优先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乎百姓福祉的突出问题上,并通过改进财政预算监督的设计与执行,提高财政预算的法治水平,使公共财政的使用约束性更强,确保钱都花在刀刃上。

环保工作关系到广东整体环境的改善,一刻也不能放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除创设跨行政区划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亮点外,《条例》还大幅度提高了对环境违法的行政罚款额度。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就是要依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真正实现美丽广东。

中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我省同样如此,更需要人大通过对财政经济运行工作的监督,把“政府的钱”用对、用准、用好。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人大一定要结合实际,狠抓落实,让监督更有力、更有效,进而迈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第一步,为开创法治广东建设新局面而努力。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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