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出新风尚

“榜”出新风尚

——芦溪县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走笔

摘要:近年来,芦溪县涌现出龚德凌、杨斌圣、肖玉玲、王祖德、胡启初等一个个家喻户晓的好人,他们以自己的善举和爱心照亮了自己,温暖了社会,引领该县争做好事、争当好人的现象蔚然成风。这些,都得益于该县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中推出的又一项新举措:全面开展“身边好人好事”推选和发布活动,以“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榜”为载体,形成了处处争设榜、人人争上榜的浓厚氛围。

袁水之源清如许,好人好事暖芦溪。近年来,芦溪县涌现出龚德凌、杨斌圣、肖玉玲、王祖德、胡启初等一个个家喻户晓的好人,他们以自己的善举和爱心照亮了自己,温暖了社会,引领该县争做好事、争当好人的现象蔚然成风。这些,都得益于该县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中推出的又一项新举措:全面开展“身边好人好事”推选和发布活动,以“最美人物——身边好人榜”为载体,形成了处处争设榜、人人争上榜的浓厚氛围。

见贤思齐,“榜”出崇德向善新风尚

1月10日,记者走进芦溪县芦溪镇、源南乡等乡镇,所到之处,映入眼帘的是两块大红榜:最美机关干部榜和好人好事榜。一桩桩好人好事,让人瞬间感受到清风扑面。这是该县启动“身边好人好事”发布活动推出的首批“好人榜”,这当中,有兢兢业业,对待诉求群众像亲人一样的乡镇信访办干部;有领取微薄工资,却不分昼夜为居民热心服务的社区工作者;有任劳任怨,十余年如一日精心照料瘫痪公公的好媳妇;有不求回报,风雨无阻为困难人员提供服务的爱心司机……

芦溪镇53岁的信访办干部周桂兰,已坚守基层信访战线35年,跑遍了全镇的28个村(社区),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在她心里头有一本明账,有着“街长”“户口簿”等几个外号,与工作有关的计划生育、土地管理、劳动保障、企业改制、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无不烂熟于心。她用微笑和尊重传递温暖,化解各类信访案件3500余件,赢得当地干部群众的赞誉。

新泉乡市上村村民蔡爱萍,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更是一名孝顺的农村媳妇。她不仅相夫教子、在家忙家务、下地干农活,还要照料瘫痪在床的公公。12年如一日,她对不能自理的公公精心照料,从未有怨言。对待左邻右舍的相求,她也是有求必应,还常主动调解村里的矛盾纠纷,广受村民敬重。

芦溪“好人榜”不仅是当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一道光荣榜,也是一道监督榜,更是一种开展道德风尚竞赛的有效形式。周桂兰对记者说:“‘好人榜’对我既是鼓舞,又是鞭策。上了‘好人榜’后,全镇干部、群众格外关注我,我必须不时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唯恐有失范之处而愧对‘好人榜’。”源南乡龙泉村村民廖年荣表示,村里“好人榜”上的那些好人都是他学习的榜样。今后他将自觉地多关心、帮助村里有困难的群众,争取也上“好人榜”。

凡人上榜,并肩聚力传递正能量

芦溪县总人口不足30万,但近年来却先后涌现出了30余个省级以上先进典型、65人入围“中国好人榜”候选人、12人荣登“中国好人榜”、2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人获评省道德模范、3人获江西好人奖、20余人次获评市道德模范和最美萍乡人,好人好事层出不穷,获奖人次在全省名列前茅。

芦溪县广泛选拔、树立、宣传来自基层以及群众身边的好人,以先进典型感动和引领身边人,传递社会正能量,成为该县传播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良好载体和有效途径。各乡镇、村(社区)等基层推出的一批批平民楷模,以身边的平凡好人、生活中的点滴好事教育人、感染人,使好人好事既看得见又摸得着,既学得到又做得好,让凡人善举影响身边的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该县“身边好人好事榜”以“发布好人好事,传播核心价值”为主题,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六个类别,着重体现“身边人、普通事、真感情、正能量”的特点。全县各乡镇、各村(社区)、各学校、各规模以上企业、各窗口行业都成立了道德评议会或好人好事评选小组,坚持每月开展身边好人好事评选活动,专门设立“身边好人好事榜”,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定期发布身边好人好事,建立好人好事发布记录簿和推荐登记表,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手机报、政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创新管理,建立“好人有好报”机制

在发现好人、宣传好人的同时,芦溪县还通过精神激励、物质奖励、困难帮扶等一系列措施建立好人回报机制,让“好人有好报”成为一种价值取向和社会共识,坚持每年举办一次身边好人和先进典型表彰大会,向每位上榜好人颁发荣誉证书,邀请“身边好人”出席重大活动、道德讲堂、基层巡讲,聘请“身边好人”担任道德建设监督员、道德风尚评论员,设立“身边好人”奖励帮扶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对入选的各类好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过志愿服务帮扶、社会各界帮扶、开展慰问活动等方式,为需要帮扶的“身边好人”提供就业、就医、就学、创业等方面帮助。

为推动“身边好人好事”发布工作在全县铺开,芦溪县还建立了“身边好人好事”上榜激励考核机制,对于没有设榜张榜的单位,一律不得评选文明单位。要求各级党组织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每人每半年争做一件以上好事,确保党员干部上榜全覆盖;各学校通过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育学生当好人、行善举的良好习惯,积极引导学生多上好人榜、争上好人榜;各乡镇充分调动村(居)民踊跃参与身边好人好事评选,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的上榜率,营造褒扬先进、激励后进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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