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4)

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4)

四、完善制度机制是推动领导干部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举措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牛鼻子”,其中重要的是要着力提高他们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而这一方面要靠他们自身的认知、学习和实践养成;另一方面还要靠形成完善的、长效化的教育、领导、激励约束和监督制度机制。这其实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

一是加强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摒弃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破除法律治民不治吏等错误观念,与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作坚决斗争。二是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作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三是加强激励约束。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此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其早日形成,早日发挥作用。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纳入进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抓紧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考核制度进行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规定。把好选人用人关,设置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门槛”,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四是加强监督。公开才有公平,透明才会清明,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习惯于在“聚光灯”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作者系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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