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伟业开生面 健笔谱新篇(5)

北京:伟业开生面 健笔谱新篇(5)

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三中全会之后推进改革的又一个高潮,四中全会《决定》与三中全会《决定》形成了姊妹篇,中国的改革步入了双轮驱动的高速推进阶段。

应制定体系完整的人格权法

王利明

传统大陆法系民法典不存在独立的人格权编,本身是有缺陷的,因为民法本质上是权利法,民法分则体系完全是按照民事权利体系构建起来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两大部分,后者分为物权与债权,它们均独立成编,人身权主要是以人格权为主,却未单独成编,其规则或规定在主体制度中,或散见于侵权责任制度之中,这就造成了一种体系失调的缺陷。可以说,传统民法过分注重财产权,反映其“重物轻人”的不合理性。要消除这一缺陷,人格权即应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这也符合人格权保护在现代民法中的发展趋势。

在人格权法中,还要完善具体人格权制度。在此方面,除了进一步规定并完善民法通则所确认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和名称权、婚姻自主权等人格权之外,还应当重点规定三种权利。

一是隐私权。两大法系都已经将隐私权作为基本的民事权利加以规定,甚至上升为一种宪法上的权利加以保护。我国民法通则虽然在法律上第一次建立了人身权制度,但并没有规定隐私权。这是立法的一大缺陷。

二是个人信息权。在信息社会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已成为个人重要的权利,且是个人享有的一项人权。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权的意义在于,在信息化时代旨在保护个人对其信息的控制,扩大其对信息的利用,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

三是网络环境下的人格权。互联网的发展,使我们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信息时代。博客、微博的发展,使信息传播进入了全新的时代。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6.32亿网民,其中手机网民5.27亿。如此众多的网民,在促进社会发展、传递信息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利用网络披露他人隐私、毁损他人名誉等行为也是大量存在的。因此,有必要在人格权法中对网络环境下的人格权作出特别的保护性规定。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

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

叶小文

2014年,法治无疑受到很大关注。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布好局,破好题,全面展开,取得决胜,必须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现实生活中,以下现象和行为皆有之: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政府必须下大力气解决。

2015年,要继续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政府公信力。

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都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必须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

(作者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理论自信基于好的治理

杨光斌

不管秉承何种观念的人,大概都不会质疑中国道路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中国,基于现实基础的道路自信,对很多人而言并不成问题。但是,在理论上到底怎么看中国道路所取得的成就,则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判断,一种是流行多年的西方中心主义,认为中国道路是过渡性的,以后必然走向所谓的“历史的终结”,即西式民主。持这种观念的人在现实中并不是个别人。另一种看法是中国中心论,即中国道路所塑造的中国模式具有可持续性,具有推广价值。到目前为止,这种认识更多是基于历史认识和现实感知,还没有形成深厚的、让人认同的体系化理论。

这样,前一种路径是拿别人的理论来对照中国,因而对中国道路和成就必然不具有理论上的自觉,更谈不上自信,与理论自信渐行渐远。后一种路径则因为缺少理论上的穿透力,不能对中国道路给予理论上的解释力,好的食材做不出好的菜品,同样做不到理论自信,但更趋向于理论自信。

把对中国的道路自信转化为更多的理论自信,这应该是新一年、乃至若干年内对理论工作者的重大挑战。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首先,不言自明,理论自信基于好的治理,因此,反腐政治、公正社会建设依然要坚持,一个政治清明的社会是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基础。

其次,既要了解百姓需要什么样的观念,也要将与百姓生活攸关的观念理论化。《201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很耐人寻味,多数人居然“要平等不要自由,要民主不要法治”,而自由和法治不正是保护每个百姓的最重要的制度吗?中国人所需要的社会价值似乎更宏大、更理想主义,而将保护自己的、与自己利益攸关的价值排在最后甚至踢出选项,如法治。这是不是需要反省我们的舆论引导工作?

再次,加强比较研究和拓展社会科学的知识来源。中国人的观念在西学东渐中形成,了解最多的是来自西方的书本知识,对世界的理解更多的也是限于发达国家。这种知识结构无疑会让很多人张冠李戴,以西方的观念来关照中国,以西方的现实来比照中国。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即把中国与可比的发展中大国(比如印度、孟加拉国等)进行广泛比较,将会有助于道路自信和理论自信的形成。要知道,广大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转型为西式民主或宪政民主了,但结果更好了吗?不是更好,而是陷于党争的泥淖之中而难以自拔。

一句话,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会自发形成,是必须把时间精力花在正确轨道上去做的结果。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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