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法治化(2)

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法治化(2)

摘要:实践证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将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深入研究市场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推进信用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是发挥好政府作用保证市场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方面。2014年第三届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发展高层研讨会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

完善保障市场自由的法治,加强维护市场秩序的法治。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提出,从这两个方面来看,市场自由是基础,应该少管,应该放开,市场秩序则是我们监管市场不可缺少的方面。关于市场自由和市场秩序的立法,江平认为,世界市场经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由为主兼顾秩序,第二个阶段是自由和秩序并重,第三个阶段是自由和秩序分别立法。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反价格补贴这样的一些一系列的法律。我们现在已经步入了市场秩序的单独立法。市场秩序的法治涉及以下问题:一是立法模式。以产品质量法为例,产品质量的立法可以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的模式,食品和药品以外,一个产品质量如果出现了问题,完全由受害人自己来提起诉讼,政府不加干预,政府不介入,完全是民事诉讼,这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一个重要的原则;第二种模式,就是我们现在考虑的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的特点就是既有行政监督管理又有民事侵权的诉讼,政府要对产品的质量严加管理。二是涉及执法权的统一。没有统一的执法机构仍然是体现了执法中一个混乱的方面,我国在这方面还亟待加强。三是权利保护模式。现代市场经济通用的手段是以司法为主,私权利保护为主。

以大数据的支撑和运用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施建军认为,大数据时代的市场监管模式被认为是二十一世纪的新的资源,也是新的资本。目前世界各国都用大数据在进行市场监管,美国将大数据作为国家战略,推出大数据研究和发展倡议,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各个企业都形成了专业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将为信用市场和管理市场提供极大的支撑。美国很多行业引进了内部行业的共用系统,强化了市场监督的数据基础。欧盟也建立了开放性的数据,这个数据也是以创新增长透明三个理念为引进,加大数据处理技术,构建数据门户网站,加大科研数据基础投入。在欧洲市民和企业之间能够自由获取政府提供的公共数据。日本也通过IT综合战略提出了部门的信息互通,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共用的信息平台,更大范围地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的依据。

积极推进大数据市场监管探索。施建军提出,各个国家的实践为我们运用大数据的创新市场监管带来启示:一是我们要尽可能早期投入。建立门类齐全,而且信息规格一致,最后能够达到资源共享的多元化的信息基础,全面完整地反映市场运行和市场主体的特征。二是信息资源要互通。信息资源的本质是共享,但是我们现在的信息系统共享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我们部门之间跨省之间怎么信息共享,这是中国管理很大的一个问题。三是信息系统要有安全保障。建立之初就要建立稳定的安全系统,要有配套机制和保障,特别是关于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大数据的条件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提高市场的监管水平,是我们进一步探索的任务目标。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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