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方立法质量关乎依法治市大局

重庆:地方立法质量关乎依法治市大局

摘要:依法治市是重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乃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可见,地方立法质量高低关乎依法治市的建设大局。因此,重庆市提出要“坚持慎立多修、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进而“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依法治市是重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乃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可见,地方立法质量高低关乎依法治市的建设大局。因此,重庆市提出要“坚持慎立多修、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进而“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依法治市重点在提高立法质量

中共重庆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扎实抓好两项重点任务:全面正确实施宪法法律,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加强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其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和重点。一方面,在一元二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之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是正确实施宪法法律、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只有加强地方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才能让宪法和其他中央立法落地生根,才能让国家法律更贴近民众。因而,加强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既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决议的现实需要。

作为中央立法的具体化和重要补充,加强和完善地方立法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良法基础。地方立法效力虽不及中央立法高,但地方立法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距离最近,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也最为相关。因此,地方立法的发展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及其合法权益的实现。直辖以来,重庆市地方立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我市现行有效地方立法共1118部,其中地方性法规195部,地方政府规章176部,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747件。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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