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3)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3)

摘要:从严管理公务员队伍,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坚决纠正懒政怠政行为。加强学习,深入调研,提升能力,破解难题。改进服务,提高效能,切实解决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治理“吃空饷”,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加大督查,强化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我们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夙夜在公,不辱历史使命,不负人民重托!

一年来,我们统筹城乡促发展。在继续执行中央及我省各项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又出台10项补贴政策,资金总规模达到67亿元。

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田实灌面积达到2125万亩,粮食产量再创新高,达到133.1亿公斤。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和七大产业振兴翻番工程,启动实施新一轮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规划,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增长1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深入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建设产业扶贫项目233个、完成投资200亿元;实施精准扶贫,5万名农村贫困劳动力接受就业培训,2万名贫困学生受到教育资助,4万多名干部驻村帮扶,覆盖所有贫困村,在21个扶贫攻坚县启动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4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制定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和2014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完成投资超过145亿元,改造县乡公路544公里,新建和改建农村饮水工程1598处,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个,完成采煤沉陷治理搬迁4.6万人。全力办好农村“五件实事”,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15.5万户,新建改建农村幼儿园312所,易地搬迁农村贫困人口10万人,配备保洁员7.3万名、垃圾收运车3.5万辆,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万名。

统筹推进城镇化建设,太原晋中同城化步伐加快,上党城镇群、百里汾河经济带等城镇组群发展提速,晋中108廊带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启动建设。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网、生态园林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35亿元。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23万套,建成21万套。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现在就读地参加中考和高考。城镇化率预计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54%。

一年来,我们真情实意惠民生。财政支出的八成以上和全部增量均用于民生改善。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新改扩建206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农村小学、初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695元、895元,21个县初步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招聘1407名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城乡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310元、750元统一提高到4000元;中职教育免收学费全覆盖惠及45万名学生;高校新校区全面建成,11万师生入住,新增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两所本科院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83个县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269个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全省推广,在18个县开展参合农民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试点;新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1所,新增社会办医机构397所、增加床位4976张,省儿童医院新院区建设加快推进。5500户家庭享受到“单独两孩”政策。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省级重点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正式启动,“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全面推行,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繁荣发展。成功举办第14届省运会,我省体育健儿在第17届亚运会上取得好成绩。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制定实施促进就业创业的46条措施,实行提供财政补助、实训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七补一贷”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购买6992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财政贴息支持、一次性就业补助等“六补一缓”优惠政策,缓缴困难企业社保费60亿元,发放失业金稳岗补贴6.25亿元,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更多城乡劳动者就业。加强职业培训,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着力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连续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389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补贴,为全省农户免费发放898万吨取暖用煤;提高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并向低职务职级人员倾斜。

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8元、25元,达到379元、206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00元、130元,达到2200元、1430元;对7.8万名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进行补贴,对7.55万名贫困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为14万名经济困难家庭学前幼儿提供生活补助;完善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新机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政策力度只增不减、投入力度只增不减、工作力度只增不减,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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