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15)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15)

摘要:完成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继续保持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坚持积极有为、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狠抓落实。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团结奋斗,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十)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发挥社会政策托底作用,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突出抓好对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新增城镇就业12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实施新一轮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促进创业10万人。健全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健全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以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络平台,实现90%以上的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信息联网。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落实职工全员足额参保。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统一费基费率。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医保支付制度,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推行重特大疾病特殊医保补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开展门诊检查纳入住院结算试点。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加快实现社保卡“一卡通”。加强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提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服务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福利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恤孤、助残工作,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今年全省将投入1900亿元,其中省级投入792亿元,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333元、147元提高到374元、172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孤儿集中供养水平从每月1150元提高到124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月700元提高到76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934元提高到1556元;残疾人生活津贴从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重残护理补贴从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二是确保完成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目标。完成2571个重点帮扶村、20.9万贫困户90.6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在100条重点帮扶村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培训贫困农民8.9万人。三是促进创业就业和加强困难群体等救助帮扶。按3000元到30000元的标准补贴创业带动就业,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资助符合条件的初创业经营者提升素质,提高创业就业项目补贴标准。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技术)晋升补贴培训50万人次。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50元、120元提高到800元、500元。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减免7项基本服务收费。四是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从950元提高到1150元,初中从1550元提高到1950元,残疾学生提高到不低于每年6000元。实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政策。新建15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500元提高到300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补助从每人每学年600元提高到800元。省属普通本科院校、高水平大学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0元、12000元。五是改进医疗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大病医疗费用予以“二次报销”。对5.4万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按每月700、800、900元分档安排生活困难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1052个乡镇卫生院全部配置“五个一”设备。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对孕产妇、新生儿疾病筛查予以补助。六是优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支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座多厅数字电影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推进基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建立100个“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实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七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品种从12个增加到18个。在汕头、韶关、梅州、湛江、清远等5市试行巨灾保险改革试点。在20个县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推进2784条信用村、3982条自然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建设。完成6000公里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省补助标准从每公里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推进6个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示范县建设。八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成56939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20572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每户补助2万元。完成5945户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从每户1.5万元提高到2万元。新开工建设46754户公共租赁住房。完成不少于10.1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对困难残疾人家庭每户增加补助6000元。完成400条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7000户搬迁安置。九是加强污染治理。珠三角地区淘汰营运“黄标车”每辆补贴6000元到30000元。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22元提高到24元,对粤东西北护林员每月补助300元。支持69个县(市、区)“一县一场”(垃圾焚烧厂或垃圾填埋场)建设,并以奖代补引导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及保洁员队伍配备建设。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5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县。对规模化养殖场环保达标给予奖励。十是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和公共安全。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全省2.6万个村(社区)按每个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适当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补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使我省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必须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省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政府工作,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化政务环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推进责任政府建设。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提升公务员队伍依法办事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考评。三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行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厉行法治。完善政府内部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实施“阳光政务”,自觉把行政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健全监察、司法、审计等联动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行政、懒政怠政的监察、整治力度,强化重点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坚定不移反腐倡廉、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四是狠抓政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严三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四风”,持续加强政风行风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绝不允许以权压法、粗暴执法、干预司法、徇私枉法,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继续保持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坚持积极有为、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狠抓落实。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团结奋斗,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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