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牵涉各种利益纠葛是改革的一般规律

北京:牵涉各种利益纠葛是改革的一般规律

摘要:改革必然是在维护甚至扩大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展开,这往往使政治和司法改革成为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且改革必然多有所保留、缺乏彻底性,改革的发动、主导者不会有王佐断臂的决心和勇气,改革就成为隔靴搔痒,与人们的期待产生落差。

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无不有痛感,不痛不成其为改革。这里所谓“痛感”,涉及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必然存在权力或者利益上的调整,对于正在手握大权的部门或者人员以及既得利益者来说,一旦改革意味着要动自己的奶酪,他们就要成为改革的阻力。除积极的抵抗之外,也存在消极的抵抗方式,最消极的方式是逃遁——采取逃避的方式选择离开。因此,进行改革需要注重改革中的利益分析,照顾到合理的利益需求,充分评估改革的各种阻力,并寻找排除阻力和化解矛盾的最佳方案,为更好地实现改革的预定目标创造良好的条件。

改革是为了实现预期的利益而进行的,通常意味着利益格局的调整,产生一定的利益纠葛,改革相关者不可避免地进行利益考量甚至风险评估,将什么作为改革的对象、如何设定改革的内容以及时间表和路线图、如何控制改革的结果,都离不开对改革进行利益权衡。例如在《商君书》“更法”一篇中记述了杜挚对于改革(当时称为“变法”)的主张。秦孝公在商鞅的鼓动下有意改革,大夫甘龙、杜挚均表示反对。杜挚这样对秦孝公说:“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这里提到的“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意思是考量改革的利益和风险,如果不能达到利益圆满而同时避免各方面的风险,就应该维持原状而不应当进行变革。这里的“利”与“功”,如今合称“功利”,功利是任何改革者都不能不进行分析判断的内容,只不过将改革的前提设定为利益百分之百满足,就几乎无法推动任何一项改革,改革要做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都照顾到,实在是强人所难。

无论我国古时胡服骑射、商鞅变法、王莽改制、戊戌变法乃至清末法律改革,还是俄国历史上的彼得大帝改革等,都可以清晰地看出,改革的发动者本身在发动改革的时候就进行过利益权衡,没有不进行利益考量和不具有利益追求的改革。他们的利益衡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或者民族的整体利益,亦即人民的整体利益;(2)政党的执政地位、执政机会、执政合法性和稳定性等方面的利益;(3)改革发动者个人声望、巩固权力、增加财富等个人利益。改革发动者的境界不同,利益衡量的进路也会不同。德国一位作者曾经这样调侃某些政治人物在制定公共政策和采取重大行动之前的心路历程:首先是这件事对本人有无好处,答案是肯定的之后,进一步考虑对本党有无好处,确定存在好处之后,才进一步考虑对国家或者民族有无好处。这种思维进路不可能将自身作为改革对象,因此改革必然是在维护甚至扩大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展开,这往往使政治和司法改革成为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且改革必然多有所保留、缺乏彻底性,改革的发动、主导者不会有王佐断臂的决心和勇气,改革就成为隔靴搔痒,与人们的期待产生落差。显然,如果政治人物将这一思考的顺序颠倒过来,政客思维就转变为政治家思维,国家和民族就有福了。

(作者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