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红灯笼”傻傻分不清楚(3)

“红灯”“红灯笼”傻傻分不清楚(3)

首先,在交通信号灯旁悬挂红灯笼有违交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规定,严禁在交通信号灯旁悬挂与交通信号指示无关的装饰物,很显然在交通信号灯旁悬挂红灯笼违法了此规定。

其次,红灯和红灯笼都姓“红”,的确难以区分。在交通信号灯上最致命的就是闯红灯,常常被冠以“公路杀手”之称,就像误把油门当刹车一样后果很严重。闯红灯在新交规里面处罚也是十分严厉的,一次性扣六分,罚款200。在数以万计的大红灯笼里面,红灯只是“万红丛中一点红”,这也难怪红灯笼哥@自黑狂魔唐大夫,因为没看到“藏”在其中的红灯,被一夜扣光12分!

于是就出现争议了。红灯哥说,“红灯旁边挂了一万个红灯笼,谁XX看得出来藏在中间的是个红灯。”西安交警支队25日通过官方微博@畅通西安回应,经过民警实地查看,红绿灯和倒计时读秒器很明显,并配上了十字路口白天的实拍图。

于是红灯哥自己也亲自实地夜间拍摄,力证自己的说法无误。在他拍的照片中可以清楚看到,有一辆车似乎因为没看清“藏”在灯笼中的红灯,径直闯了过去。交警拍的时间是白天,白天大红灯笼是不会亮的,红灯亮就显眼,容易被发现,但是晚上当万盏大红灯笼通电点亮人们眼球的时候,红灯的确有点见到太阳的万丈光芒的感觉,所以红灯下有辆车径直开过去就不奇怪了,红灯哥一夜被扣12分也就好理解了。由此看来,在交通信号灯旁悬挂红灯笼,西安市政此举的确不妥。闯红灯扣分事小,如果因此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出了人命关天的车祸事情就大了,网友彻底笑疯,“duang~2分没了~”,“今晚,我们都是灯笼”。所以应该立即拆除交通信号灯旁悬挂的红灯笼,别让红灯当了红灯笼的“电灯泡”。

司机误闯灯笼阵考验谁的眼力?

春节期间,街道上空悬挂红灯笼本是件增添喜庆气氛的好事。但灯笼挂得不是地方,反倒成了害人的事。西安市政在一些交通红绿灯旁挂起了众多红灯笼,着实考验了一把司机的眼力。很可惜,眼力差的司机只能躺着中枪,一晚被罚12分。“司机误闯灯笼阵”这样冷笑话的背后,又何止考验的仅是司机的“眼力”呢?

道路两旁悬挂何种标识,特别是涉及交通安全和道路指向的标识,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多数标识还有法律明文规定,这样的标识都有严格的标准。这样的规定,对于司机来说,可能更容易有深刻认知。倘若标识不规范、不明显,可能会误导司机的行车判断。而节日期间悬挂的红灯笼,一旦成了交通红绿灯的“背景墙”,在“万红丛中藏着一点红(灯)”,就可能形成视觉上的迟顿和麻痹,后果就是会直接干扰司机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说,在交通红绿灯旁悬挂众多红灯笼,有悖于交通指示标识要设置明显的法规要求,有违法的嫌疑。

挂红灯笼本是西安市政部门为民办的一件好事,增添了节日气氛,愉悦了多数市民。但要考虑放在何地,对于不同受众的感受,万盏红灯笼会有怎样的效果。这就像学雷锋做好事,不能仅仅集中在“雷锋纪念日”,那就可能出现给一个老头一天理发刮胡子五六次这样的闹剧,又如棺材铺、药房不能说“欢迎您再来”。万盏红灯笼的悬挂,既要考虑为大众谋幸福的初衷,也确实应该考虑一下司机等“小众”的感受,这恰恰是城市市政部门应有的“眼力”。

而像“司机误闯灯笼阵”这样的市政尴尬并不少见。例如九曲十八弯的盲道,仅有十几厘米的人行道,密如麻雀阵的道路监控,等等,这些看似平常的市政设施,“横空出世”于城市的一隅,看似是城市中不经意的“风景”,却也显现了市政部门服务意识仍然有待改善的空间。

城市是一座大众和小众共存的城市,所以,在政策的制定时,公共设施的建设时,都要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关切。“司机误闯灯笼阵”正是这样的一个实例,照出了市政部门服务意识的短板,在服务市民时,这些部门的“眼力”还真得“眼观八方”,否则,即便大众利益得到维护,但小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也只能证明服务的不完美,服务已变成扰民。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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