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推进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习近平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民主从来就没有什么固定模式。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由这个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人民只能根据本国情况和实际需要探索自己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民主是具体的、相对的、发展的

历史上,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对民主的理解是不同的,所建立的政治制度也是不一样的。即使实行同一社会制度的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民主制度的具体内容也是有差别的。

民主的具体形态总是同统治阶级的需要、同产生它的社会历史条件密切联系,深深植根于这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历史传统、民族特性之中。资产阶级在把反映其利益和要求的民主观念同本国国情和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形成了当今资本主义国家各具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如国体或政体从最初的君主立宪到后来的民主共和,政党制度实行两党或多党通过竞选轮流执政,国家顶层权力实行分权制衡,但政府体制、立法司法体系各不相同。

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以后,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结合本国国情和实际情况,创造了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些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推进民主制度化、法律化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应该“虚心学习他人的好东西,在独立自主的立场上把他人的好东西加以消化吸收,化成我们自己的好东西,但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正确对待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创造的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确定了原则、指明了方向。

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不断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实行人民当家作主。这既是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也是充分保障人民行使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利、改进党和政府工作、增强党和国家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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