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家网视点第7期】关于不动产登记,你了解多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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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的难题】

这次的登记范围之广,是一种对原有的整合与发展,但是一些坊间的讨论则更多的停留在如何对个人房产征税,有对人均住房面积征税的,也有对房屋所有量征税的,也有两者兼顾的,其实现实问题比这还要多。

首先,这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

那么就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在山林里搭建的休息用的小屋在不在征税范围内,说在,它只是人们在山林工作时的一个临时休息场所,说不在它又是一个房子,并且如果不在未来是不是会有人钻这个空子?

其次,不同地区对房屋的住宅需求都有不同,一些城市经济不发达但地多,人均面积大是理所当然,一些城市经济发达但地少,人均面积小是理所当然,因此单纯以人均面积来衡量纳税依据显然不合理。

第三,就人均房屋数量而言,现在的城市老房还未拆除完毕,而早期新建房子也已经存在几十年了,其中近年还一直会有问题房屋出现,部分危楼也只是告知说是危楼不能住,可是又不见拆迁动静,面对这些问题该怎么处理?

第四、在两地拥有房屋的人,他的房屋量或人均量怎么确定?按A城市的执行还是B城市的执行?

第五、目前拥有大量的独生子女,他们未来如果各自继承了父母双方各自一套房产,那么就有两套,如果自己也有一套那就是三套,那么三套是不是该征?可是目前有允许生二胎,并且未来还有可能鼓励生二胎,那么纵使现在手上有三套房,在未来也可能变为一套房。

更多的问题不做阐述,但是仅这几点来说,《不动产登记》要对大众起到有效作用那还需要时日,当下的登记只是做资料,只是为了以后的政策做数据整理与铺垫,按照目前流行的话讲,《不动产登记》只是将不动产数据进行一个云存储,而之后才是大数据分析与利用。

因此当下大众无需对不动产登记做太多的解读与关注,需要关注的是具体的实施细则与有关部门的配套实施办法,而有关部门与媒体则更应该在具体实施方式的普及传播上多下功夫。

而对于不动产及其相关的制定,必将考虑当下的现实基础、民众的现实需求、未来的现实预期。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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