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依法治国推动者

争当依法治国推动者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座谈时,对广大领导干部提出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要求,其中强调“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座谈时,对广大领导干部提出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要求,其中强调“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决策、开展工作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广大领导干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不断把法治建设引向深入。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广大领导干部要坚决摈弃人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时刻牢记政府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破除“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依靠法治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法治,简言之,就是依法而治,即治理国家、治理社会主要依靠法律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规范和规则,而不是法律之外的某些习惯和办法,更不是个人包括领导者的意志和看法。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把好权力边界,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决不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重视和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以法治积蓄发展动力,充分发挥法治在产权保护、利益调节等方面的作用,依法管住政府的“有形之手”、放开市场的“无形之手”,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用法治筑牢稳定的根基。

坚持自律与他律的统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广大领导干部首先要坚持自律,即自觉学习法纪、遵守法纪、执行法纪、维护法纪,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行使权力,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其次要重视他律,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严格的监督是防止党员和党的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监督是政治上关爱干部的重要举措,广大领导干部务必纠正“监督就是不信任”的错误观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使自己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

(作者系中共安远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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