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厘清几点认识 推动宪法实施

山西:厘清几点认识 推动宪法实施

摘要: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要得到有效实施,必须厘清几点认识。

【提要】

推动宪法的有效实施,更为关键的是要在实践中树立宪法权威。

从本质上讲宪法是限制公权力机关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法。

宪法实施与法律实施是不同意义上的实施活动,不能简单地将法律的实施认为是宪法的实施。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从制度层面推动宪法的实施。

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要得到有效实施,必须厘清几点认识。

树立宪法权威是宪法实施的灵魂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明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我们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说明当前在理论上、文本上一直强调并已经实现了宪法至上。由此可见,推动宪法的有效实施,更为关键的是要在实践中树立宪法权威。

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使宪法深入人心。宪法至上实质上即权利至上、规则至上和秩序至上。如果说规则至上和秩序至上只是宪法至上的表层特征的话,那么权利至上则是宪法至上的核心内容。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卢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限制和约束国家公权力,树立宪法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向宪法宣誓,就是要增强公职人员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感,增强宪法实施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维护宪法权威和接受公众监督的意识。让宣誓人员时刻警示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监督;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宪法宣誓制度不仅仅是一个形式,更是国家捍卫宪法权威的努力——让依宪执政的理念植根于国家公职人员心中,并内化为其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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