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贵在落到实处(2)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贵在落到实处(2)

找准当前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面临的问题积弊

从目前部队情况看,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

观念淡薄不学法。有的学习法规制度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不能及时学、跟进学,往往是强调了学一学、考核了学一学、需要了学一学,学的不深不精不透;有的对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政策缺乏敏感性,许多该掌握的不掌握、该说清的说不清、该落实的不落实,有的学了也是一知半解,一较真就拿不准。

主观意志不用法。有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弱,信奉“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习惯于“拍脑门”决策、“拍胸脯”表态,甚至以“土政策”“土规定”代替法规制度,“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还有的领导干部严人不严己、严疏不严亲、严下不严上,对别人讲法纪、对自己讲私情,对关系远的要求高、对走得近的要求低,对基层抓得紧、对机关抓得松,降低了法规制度的公信力。

单凭经验不靠法。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抓工作搞建设不看法规制度怎么定的,只看过去怎么干的,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特别是在化解矛盾问题上,有的总是想方设法私自抹平,甚至把能抹平当本事,以至新问题变成老问题、老问题变成老大难。

碍于情面不依法。个别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讲感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程序、讲脸面不讲规定,致使法规失去了刚性、纪律打了折扣、制度成了摆设,不该办的事办了,不该放过的事放过了,结果是维系了个人或者“小圈子”的情面,却损害了部队建设。

执纪不严不畏法。有的对违法违纪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知不对也不反对,处理起来敷衍了事、走走过场,有时甚至小恶不纠、造成大患,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零容忍”;有的留暗门、设“特区”、搞例外,导致个别人不把法规当回事,一而再、再而三地越界越线,法规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丧失了应有的震慑作用。

落实乏力不执法。对法规制度选择性落实,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己合意的执行好一些,不合意的就容易“变形”;有刚性要求的执行好一些,难以量化的就容易“变粗”;见效快、易落实的执行好一些,需要常抓不懈的就容易“变软”。

上述方面的问题,虽然客观上有长期和平环境、形势任务变化、建设转型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和冲击,但深层原因还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立得不牢,法治思维落得不实,法治能力不够强,根子在于存在人治思维,法治信仰缺失;关键在于官本位观念严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情代法;核心在于权力运行缺少监督,制度的笼子没有编紧扎牢。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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