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 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文字实录](2)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 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文字实录](2)

摘要: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 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 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人数同比上升7.4%。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侦查、指挥协调等职能。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 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589人。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 精神,依法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针对惠民资金和涉农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环节 “雁过拔毛”、“跑冒滴漏”等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教育就业、医疗卫 生、“三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9913人,查处了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等“小官巨贪”。

加大惩治贿赂犯罪力度。针对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问题,查办受贿犯罪14062人,同比上升13.2%;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问题,部署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7827人,同比上升37.9%。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 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864人,同比上升6.1%,其中行政执法人员6067人、司法人员1771人。延寿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 杀警脱逃、讷河监狱发生在押罪犯利用手机进行网络诈骗的恶性案件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依法对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的监管人员立案侦查。同步介入晋 济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788人。

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 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加强境外司法合作,共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其中从美国、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49人。在积极追逃 的同时,探索对犯罪嫌疑人逃匿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紧密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 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建议2.1万余件。普遍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 防治对策建议。重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

三、积极投入平安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重大部署,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9615人,同比下降0.02%,提起公诉1391225人,同比上升5%。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斗争,坚决维护国家 安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对重大暴恐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一线、直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 事案件的意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重大案件。严惩“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 骗、拐卖儿童妇女、性侵幼女以及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与有关部门合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温岭杀医案”等暴力伤医犯罪,维 护正常医疗秩序。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 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8520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2218人,同比分别上升3.8%和1.6%。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349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 度,对4021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加强帮教考察,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对17666名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赔 礼道歉,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引 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各省级检察院全面联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积极推进与基层检察院的全面贯通,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 求。全年共接收群众信访112万余件次,同比上升35.3%,其中涉检信访1.4万件次。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1091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 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校园周边、医院、城乡接 合部等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对1453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 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依法惩治“伪基站”和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诈骗、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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