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3)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3)

核心提示:当前,“从严治党”向“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的新常态正日益形成。这个新常态,就是把“严”字贯穿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当中去。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驰而不息,深入推进财政系统作风建设

1、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全系统不同岗位设置、不同岗位职责、不同岗位风险,采取更易于接受的方法,各有侧重地施行教育。善于运用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进行学习教育,形成示范引领作用;注重选择与财政岗位、与形势要求关联度高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充分利用干部提拔使用、岗位调动等时机,及时与其进行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加强党风廉政的基础教育;对履职过程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早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切实保证干部受到警醒教育的效果,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由“不敢”向“不想”转变。

2、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始终坚持勤政,加大整治“慵懒散拖”力度,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三项制度,严肃查处出工不出力、失职渎职、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展局中层干部行政效能“点述点评”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积极参加“12345·政风行风热线”,放大财政局网站、微博政务公开功能,广泛宣传财政惠民惠企政策,认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的问题。

3、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紧抓住“四风”问题不放松,抓住一个个节点,发信号、敲重锤,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利用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一年至少两次邀请市民观察团对全系统作风建设进行暗访。实行“三个一”的监督检查机制,即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基层的检查,每月一次对全系统作风建设进行通报,每年组织一次科所互审。切实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向全系统传递和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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