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3)

俞正声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3)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于3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俞正声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三、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就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准确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话语权、影响力,是不可替代的。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就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统一战线内部共同性问题等充分发表意见、坦诚深入交流,有助于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有助于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有助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根本遵循。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立足我国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绝不照搬外国政治模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坚持有事好商量,平等探讨问题、坦率提出意见、沟通化解分歧,切实将协商理念寓于履行职能全过程、贯穿开展工作各方面。要强化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形式多样、智力密集、传统深厚的优势,在协商民主体系中循序渐进地开展,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务实有效地推进。

(二)积极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协协商渠道。要搭建好机制化、常态化的协商参与平台,坚持和完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等新形式,使协商更加广泛多层地展开、更为灵活经常地进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和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政协协商活动,在协商中推进合作共事,在合作中实现党的领导,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和党外人士的政治联盟。要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探索新的社会组织等参加政协活动的方法途径。要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作用,创新政协界别工作和群众工作,提高联系群众能力,使协商更好地反映各界群众意见,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符合群众愿望并为群众所理解,努力让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

(三)注重营造协商讨论的民主氛围。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直言,摒弃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拒绝偏激偏执的极端言论,保持从善如流的坦荡胸怀,始终做到平等协商,不强加于人;真诚协商,不敷衍了事;民主协商,不强求一致;务实协商,不流于形式。要坚持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对于各种意见和建议,只要是基于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无论是赞成的还是反对的、无论是多数人提出的还是少数人主张的,都应该允许反映和表达,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包容。要坚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正确把握人民政协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切实加强协商互动和讨论沟通,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逐步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取得谅解,努力凝聚思想上的最大共识。

(四)努力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实效。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实效,科学选题是前提,调查研究是基础,互动交流是关键,成果转化是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围绕党政关注和群众关切选好调研议政题目,既通过常委会议等形式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开展广泛协商,也灵活运用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平台对切口小、专业性强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协商,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相衔接。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地方政协、专家学者等的联合调研,花更大气力深入了解实际,花更多时间强化研究论证,识民情、接地气,倾听群众呼声,把握事物规律,力求使调研靠事实和数据说话,使对策建议更加符合实情、反映民意、有助决策。要丰富协商形式,精心组织互动交流,通过发言、讨论、提问、解答,不断把协商引向深入。要完善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通过专题报告、政协信息、新闻报道、大会发言等多种途径推动协商成果转化,对重要成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和民主监督,提高协商成效。

(五)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建设。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制定全国政协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协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成果运用以及加强与党政工作衔接等,推动政协协商民主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着眼构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规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相关意见,制定全国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修订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健全提案办理协商、视察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政协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增强制度观念和规则意识,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委员履职评价机制,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

各位委员,我们的事业宏伟而壮丽,我们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力谱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责任编辑:覃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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