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面劳动:从理念到践行

体面劳动:从理念到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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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面劳动(decent work)”是由国际劳工组织提出的一个劳动理念。它是指根据就业人员自身和其所属集体的条件,保障其自由、安全、尊严和公正的劳动。它要求通过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以及开展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工会三方的协商对话,来保证广大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它旨在促进男女在自由、公平、安全和具备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体面的、生产性的可持续工作机会;它的核心在于使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得到保护,有与其劳动相当的劳动收入、充分的社会保障和足够的工作岗位。它的伦理意蕴在于给予劳动者人格上的尊重,使劳动者在劳动中确证自己的自由存在本质,感受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体面劳动理念的提出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它与国际劳工组织此前采取的一系列尊重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举措密切相关。早在1995年世界首脑会议上,与会各国政府领导人就达成共识,首次提出了劳工标准概念,旨在提高劳工地位,为劳工提供各种社会保护。在1998年国际劳工大会上,国际劳工组织又通过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及其后续措施》,进一步将劳工标准称为“工人的基本权利”,对劳动者人身权益、健康安全、就业机会等作了明确要求,并对用工中违反伦理道德的情况作了具体规定。在此基础上,1999年6月的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胡安·索马维亚首次提出了“体面劳动”概念,这既反映了劳动者劳动权利的直接诉求,同时也是尊重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一个贴切而形象的称谓。这一概念所表达的内涵恰与国际劳工组织保护劳工权益的理念一致,故而一经提出立即得到国际劳工组织的认可,不仅围绕它制定和实施了《体面劳动议程》,而且在2005年联合国大会上,还正式把体面劳动作为联合国系统推动实现的千年发展目标之一。在2008年的国际劳工大会上又通过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促进社会正义、实现公平全球化宣言》,把体面劳动从理论倡议上升为所有成员国都必须努力达成的目标。国际劳工组织认为,环境压力、对经济的不安全感、政府管理的缺失以及不平等的收入分配等是导致“非体面劳动”的主要原因。因此要达到体面劳动,就需要保护劳动者权利,保障劳动者享有足够收入和工作机会,使劳动者获得充分的社会保护。体面劳动之所以为“体面”劳动,从根本上讲就是诉诸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尊重,而是否尊重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也就成为衡量劳动体面性的关键。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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