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社会责任(2)

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社会责任(2)

高校的意识形态工作,应该是整个人文社会科学各个专业的共同任务。人文社会科学不同专业,各有自己特有的研究对象和学科内容。但人文社会学科又有共同点,即任何人文社会学科专业都有一个指导思想问题,不可能非意识形态化,不可能价值中立。历史学有历史观问题,新闻学有新闻观问题,文学艺术有文艺观问题,社会学有社会观问题,如此等等。“观”,是全局性问题,是关系这门学科的基本立场、价值取向、研究方法和结论的客观性问题。可以说,“观”是人文社会学科的灵魂。

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强调的是指导。指导不是取代,也不可能取代。任何一门具体人文社会学科都有自己领域中的专门学术问题。各专业的学术问题,应坚持“双百方针”,进行自由平等的学术探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不是拒斥学术探讨,更不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取代各门学科的学术问题的研究和结论。专业问题是专业性问题,马克思主义不可能越俎代庖。从根本上说,巩固马克思主义在人文社会学科的指导地位,就是强调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只要这样做,我们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就能坚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或者说就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守住意识形态前沿。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可以说是前沿的前沿,这是由这门学科的内容和任务决定的。这门课直接讲授的就是马克思主义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任务重大、艰巨而且困难。在某些专业课教员看来,思想政治理论课没有学术含量,是“卖膏药”的,这是由学科壁垒形成的误解。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门课的学术水平要求,决不比其他专业课低。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体系,能够结合中国实际,能够结合社会问题,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讲正确、讲深透、讲出新意,并不容易。我一生在高校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工作,深知其中艰辛。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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