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权力清单的“含金量”至关重要(2)

提高权力清单的“含金量”至关重要(2)

除了规定各级政府公布权力清单的期限,《意见》同时要求,权力清单公布后,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这就对地方政府权力清单的公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日前发布的2015年《法治蓝皮书》指出,尽管权力清单制度成效显著,但仍有较大改进空间。运动式治理的痕迹仍然较重,缺乏事中与事后监管的配套机制等问题困扰着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尤其是如何规范行政权力在“最后一公里”的行使与民众关系最为密切。如何保证“最后一公里”的落实质量,如何建立科学的市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办法,明确“有进有出”的权力动态调整办法,将是市县权力清单制度的最大考验。权力清单是在改革过程中不断自我削权的过程,不但要防止权力清单被架空、审批制度死灰复燃,更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释放市场活力。

从过去的权力封闭走向公开透明是政府职能一大转变,让一个个步骤、环节变得一目了然,这既是对权力清单的落实,也是推动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并最终勾勒出“有限”政府运作模式的清晰路径。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