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常态化(2)

推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常态化(2)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历史时期,社会转型将会不断加快,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将会在社会底层不断出现,情况更为复杂。在新形势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不能停留在原有的制度规定和活动方式方法上,要紧紧抓住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逐步推进这项工作理念更新、方式方法创新。我们更应当深刻认识到,尽管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需要不断改进、完善和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但基本点和落脚点还是应该放在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活动向纵深发展进而实现常态化这个关键节点上。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完善健全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活动制度,通过改进和创新联系选区选民活动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质量和水平。

加强宣传培训,深化对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活动的认识,是推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常态化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活动,正是为了确保上述权利,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工作,让人大代表深刻了解联系选区选民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认识上误区的问题。要通过宣传引导,让各级人大代表深刻认识到联系选区选民活动不是自然行为,可有可无,而是法定职务行为,必须有所作为,从而自觉自愿地投身其中,“零距离”听取选民的真实想法,了解基层实际,在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同时,也进一步督促政府部门更好地改进工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使人大代表掌握联系选民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方法步骤、注意环节等内容,为联系选民提供能力支撑。同时,要有计划地宣传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果,对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要组织深度报道,特别是要引导和协调人大网站、人大信息平台及各种新媒体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提供舆论支撑,激发人大代表自觉参与联系选区选民活动的动力、能力和活力。

服务重心下沉,为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提供服务保障,是推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常态化的重要抓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作为一项制度化、经常性的工作要想坚持下去,就需要一定的力量支持,为人大代表履职助力。这股力量,就是人大代表活动服务机构。目前,各级人大代表按照代表法的要求,都建立了人大代表小组。然而在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因此,还需要从更细致的角度入手,做好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活动的组织工作。具体办法,可以考虑由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在乡(镇)、村(社区)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室),或者工作站、活动站等联络组织,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可以与当地县(市)、乡(镇)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参与当地的联系活动,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提供载体。从实际出发,对乡(镇)、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等联络组织的功能定位、工作要求、考核制度、人员队伍等提出具体要求。完善联系网络,在居民区设立人大代表联系点。建立人大代表与居民区定点联系网络,设置联络员,陪同代表联系村(街道)、组(社区),公开联系方式,设置人大代表信箱。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条件,通过走访、结对联系等方式,加强人大代表与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进一步沟通,传递信息、增进感情,更好地激发起代表的履职动力。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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