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适应和引领法治新常态

主动适应和引领法治新常态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提出“依法治国”这一时代主题,法治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新常态”。从执政行政到日常生活,从经济活动到社会民生,法律的作用日益凸显,法律的力量越发强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尤其是扫清全面深化改革征程中的障碍、厘清林林总总的利益纠葛,解决好“四风”泛滥、腐败严重的紧迫问题,常态化的法治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

一、充分认识法治新常态的重要意义

“法者,治之端也。”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人民普遍愿望。积极适应法治新常态,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认识法治新常态,是科学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实践经验形成的新思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制思想,全面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列为基本方略,十七大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制实践证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依靠依法治国。新常态意味着面对新形势下的新发展,观察与思考新问题需要新视角、新框架、新思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只有适应和引领法治新常态,保证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才能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在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中的建设性作用,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目标。

适应法治新常态,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保障和支撑。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不可能一帆风顺,必须用法治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依法治国这个根本,把法治作为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建章立制”,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权为民所用,正确用好权;在推进改革中,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实现科学发展;在新一轮深化改革大潮中,更是把总目标定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些都是在新的形势下形成的法治新常态,必将对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问题,把依法治国的大旗牢牢地插在中国的大地上,就是向全世界昭示,依法治国是中国发展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和强大支撑。

引领法治新常态,是我们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出法治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地位作用。法治新常态的形成与发展,已经成为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主题之一。只有积极适应和引领法治新常态,才能使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与当下中国发生的新变化新要求相适应,才能使国家治理不断走上现代化的正确轨道。只有积极适应和引领法治新常态,充分吸纳新成果、创造新形式,我们党和政府才能更好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主动适应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担当起时代赋予的重要使命。

适应法治新常态,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规治党的政治要求。在两年多来治国理政的生动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紧密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作出许多重要论述。从“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到“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系列重大思想重要论断,一系列关键部署核心举措,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鲜明的执政理念和执政风格。只有适应和引领法治新常态,才能处理好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才能使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真正落到实处。只有适应和引领法治新常态,才能通过依规治党来带动依法治国,使两者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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