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适应和引领法治新常态(3)

主动适应和引领法治新常态(3)

三、系统把握法治新常态的实践要求

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新常态。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执政根基,引领公平正义,建设法治文化。

坚持党的领导。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是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多民族大国,具有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传统,在这样一个国家形成依靠法治治国理政的政治共识和行动自觉,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才有根基,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最鲜明地体现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中,它既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也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集中反映了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和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可以说,要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党的领导是法治新常态下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

夯实执政根基。党的十八大结束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两年多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不断推进,许多体现法治精神的改革举措不断推出,一些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旧政策规定被废止,各级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加强,体现出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新变化、执政水平的新提升、执政方式的新改进。国务院取消和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规定不断出台,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国瞩目的“呼格吉勒图案”被纠正并启动国家赔偿……这些形成新常态的法治举措,彰显的是我们党通过法律治国理政的清晰思路,夯实了党的执政根基。同时,用法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也是夯实执政基础的法治新常态体现。随着党规党纪的严格执行,必将逐步织密一张带电的“高压网”,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使党员干部心存戒尺、有所敬畏,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引领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曾意味深长地说:“司法是引领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与否,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中国建设的信心、对党风政风的评判,更关系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对公平正义的呵护与保障,得到了极大发展,成为法治新常态画卷上的最亮丽色彩。比如依法维权机制、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的建立健全,已经在实践中发挥着弥合社会分歧、消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凝聚改革共识的巨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人民群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强烈。《荀子·君道》曰:“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要实现国家治理的这一美好愿景,就必须筑牢公正这一法治的生命线,不断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社会基石,使公平和正义的光辉照耀建设法治中国的征程。

建设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系统工程中,“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深刻阐明了法治文化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使建设法治文化成为法治新常态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基石。但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很多人缺乏法治信仰,对法治的认识比较模糊。社会生活中不信法、不尊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除了传递出必须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强烈信号外,也反映出建设法治文化的迫切需要。要开展深入细致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通过深入基层、走进社区等方式,深化和创新法治宣传,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了解,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现代公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让法治进校园、进教材,将法治精神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要让法治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辅相成。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能够起着凝聚正能量、校正价值观的作用。只有把依法治国从顶层设计里的“宏大叙事”,日益变成贴近日常现实、润物无声的“排忧解难”,才能用法治引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才能使法治渗透进人们的生活成为新常态。

(作者为《解放军报》理论部编辑)

责任编辑:田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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